第 37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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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共和國總統府
第24/98號共和國總統令:
第49/90號共和國總統令:
共和國議會
第20/90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共和國總統府
第25/98號共和國總統令:
共和國議會
第23/80號法律:
共和國總統府
第16/97號共和國總統令:
共和國議會
第15/97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共和國總統府
第26/98號共和國總統令:
共和國議會
第7/82號法律:
澳門政府
第40/98/M號法令:
第209/98/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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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八月十日第188/98/M號訓令(無線電通訊網絡)
高等法院:
政府印刷署:
更正外交部八月十八日第260/98號法令之中譯本,該法令係經一九九八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政府公報》第一組刊登之八月二十八日第77/GM/98號批示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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