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法規:
第61/86/M號法令
公報編號:
52/1986
刊登日期:
1986.12.31
版數:
3579
核准及實施一九八七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OGT)--撤銷十一月廿一日第四一/八三/M號法令第一三條四款條文。
葡文版本
不生效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部份被廢止
:
第22/87/M號法令
- 修改為簡化行政循環之規例(預算修改)--撤消十二月三十一日第六一/八六/M號法令第十一條條文。
相關法規
:
第41/83/M號法令
- 訂定有關本地區總預算及公共會計之編製及執行,管理及業務帳目之編製以及公共行政方面財政業務之稽查規則。
第13/86/M號法律
- 核准政府在一九八七年度收存本地區稅捐及其他收益,以及將其所得用於支付該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OGT)內載有或將載有之公共支出。
相關類別
:
財政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61/86/M號法令
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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