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行政長官辦公室佈告: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佈告: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佈告:
檢察長辦公室佈告:
新聞局佈告: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佈告:
行政公職局佈告:
法務局佈告: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佈告:
印務局佈告:
民政總署佈告:
法務公庫佈告:
經濟局佈告:
財政局佈告:
統計暨普查局佈告:
勞工事務局佈告:
消費者委員會佈告:
工商業發展基金佈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佈告:
司法警察局佈告:
衛生局佈告:
教育暨青年局佈告:
文化局佈告:
社會工作局佈告:
體育發展局佈告: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佈告:
旅遊學院佈告:
社會保障基金佈告:
旅遊基金佈告:
土地工務運輸局佈告: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佈告:
港務局佈告:
郵政局佈告:
房屋局佈告:
電信管理局佈告:
環境保護局佈告: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佈告:
交通事務局佈告:
附註:印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刊登日期: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