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2/2024號法律:
第1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刊登了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024號法律:
第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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