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2024

刊登日期:

2024.1.22

版數:

164

  • 將應遞交二零二三年收益M/5式申報書的期限延長。
相關法規 :
  • 第2/78/M號法律 - 核准職業稅章程及附屬該章程關於自由及專門職業表所載的固定稅額,撤銷有關職業稅的所有現行法例,即一九六四年五月十六日第一六三二號立法條例;一九六九年四月五日第一七九○號立法條例、一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一八三五號立法條例、六月一日第二/七四號立法條例第四條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四號省令第二條。
  •  
    相關類別 :
  • 《職業稅》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授予的權限,並根據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核准的《職業稅規章》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根據《職業稅規章》第十條規定應遞交二零二三年收益M/5式申報書的期限延長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