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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有關知識範疇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高等院校 | 知識範疇 |
澳門大學 | 文學 |
人文學 | |
藝術 | |
工商管理 | |
教育學 | |
法學 | |
理學 | |
工程 | |
社會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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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體育發展局轄下的體育設施之使用制度》第五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附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表II—個人使用費用》,並以之取代經第7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二的表II。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體育設施 |
公眾18歲以下或持頤老咭人士(每位收費) |
公眾18歲或以上收費 |
得勝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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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球室 |
$3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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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坡沙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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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門票 |
$5 |
$15 |
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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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門票 |
$30/小時(日間) |
|
鮑思高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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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門票 |
$5 |
$15 |
「授泳時段」門票 |
$60/小時(兩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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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峰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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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
|
泳池門票 |
$5 |
$15 |
塔石體育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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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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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林匹克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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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
|
健身單車 |
$5/半小時 |
|
足球門票 |
$100/小時(日間) |
|
奧林匹克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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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門票 |
$30/小時(日間) |
|
曲棍球門票 |
$200/小時(日間)(2) |
|
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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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票 |
$10 |
$20 |
嘉模泳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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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票 |
$5 |
$15 |
氹仔中央公園泳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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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票 |
$5 |
$15 |
氹仔東北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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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球門票 |
$30/小時 |
|
網球門票 |
$30/小時(日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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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門票 |
$20/小時 |
|
保齡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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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齡球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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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齡球道 |
$20/局 (09:0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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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齡球鞋 |
$3/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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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
|
壁球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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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球室 |
$30/小時 |
|
網球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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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門票 |
$30/小時(日間) |
|
路環小型賽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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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部小型賽車 |
$180/1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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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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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門票 |
$10/小時(星期一至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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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灣水上活動中心—黑沙水上活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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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場門票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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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廈體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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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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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門票 |
$2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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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球門票 |
$30/小時 |
|
室內足球門票 |
$20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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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單車門票 |
$10/小時 |
|
籃球門票 |
$20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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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門票 |
$200/小時 |
體育設施 | 13歲或以上之使用者 | 持有學生證之使用者 | 12歲或以下之使用者 | 65歲或以上之使用者 |
新花園泳池 | ||||
門票 | $15 | $7 | $5 | $7 |
孫中山泳池 | ||||
門票 | $15 | $7 | $5 | $7 |
竹灣泳池 | ||||
門票 | $15 | $7 | $5 | $7 |
黑沙公園泳池 | ||||
門票 | $15 | $7 | $5 | $7 |
備註:
(1)夜間收費:夏季(6月至9月)由下午7時開始。
冬季(10月至翌年5月)由下午6時開始。
(2)只適用於星期六(09:00至13:00)。
(3)此項收費不包括多用途室的使用,竹灣水上活動中心/黑沙水上活動中心的使用證持有人及其攜同的最多三(3)名親友不須支付入場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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