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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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2024號行政法規:
第2/2024號行政法規:
第3/2024號行政法規:
第4/2024號行政法規:
第2/2024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經營賽馬專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
第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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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二日刊登了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024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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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2024號法律:
第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修改取得印花稅之申報書(M/5)及繳納憑單(M/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