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共和國總統府
- 將《關於難民地位公約》之議定書延伸至澳門地區,該議定書係經第207/75號政府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七五年四月十七日第九十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外交部
- 通通《關於難民地位公約》之議定書以加入該議定書
共和國總統府
- 將《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該公約係經六月六日第49/79號政府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七九年六月六日第一百三十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外交部
- 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以加入該公約
共和國總統府
- 將《取締教育歧視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該公約係經十月二十三日第112/80號政府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八零年十月二十三日第二百四十六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外交部
- 通過於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巴黎議定之《取締教育歧視公約》
澳門政府
- 修改澳門港務局之組織結構,並修改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七月十七日第31/95/M號法令及四月二十四日第113/95/M號訓令——若干廢止
- 重新公布整份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
- 重新公布整份七月十七日第31/95/M號法令
- 重新公布整份四月二十四日第113/95/M號訓令
- 核准「澳門港務局暨水警稽查隊福利會規定」——若干廢止
- 取消若干助理職位
- 許可更改三月二十日第93/95/M號訓令之支付期 ——廢止三月二十日第93/95/M號訓令
- 規範由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資助之補充福利優惠之批給——廢止一月二十八日第19/91/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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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GM/98號批示,核准申請公職補充褔利資助之印件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