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的公證合同。
- 在澳門漁人碼頭內的遊艇碼頭設立出入境事務站。
- 續任一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飛灰固化物打包”服務的合同。
- 修改第43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訂定登記官及公證員職程入職實習,以及登記局及公證署人員職程的入職實習及晉升培訓課程的教員及實習指導員的報酬。
- 許可訂立提供“離島醫療綜合體——綜合醫院及輔助設施大樓樁基礎工程——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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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太空科學研究所開設地球與行星科學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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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修改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四)項及(十)項。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