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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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8/2016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第5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及執行勞動債權保障基金二零一六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第5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5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提供“台山中街公共房屋——修改編制計劃”服務的合同。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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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中山醫學大學開辦的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醫學檢驗技術理學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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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7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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