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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太空科學研究所開設地球與行星科學博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課程正常期限為三年。
四、課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課。
五、課程的授課形式:面授。
六、課程的專業範圍:地球與行星科學。
七、為取得博士學位,尚須撰寫原創論文,並須接受論文評審及進行論文答辯。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 | 必修 | 45 | 3 |
學術活動 | " | — | 1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比較行星學高級專題 | 選修 | 45 | 3 |
行星大氣與空間環境高級專題 | " | 45 | 3 |
地球化學與天體化學高級專題 | " | 45 | 3 |
遙感應用高級專題 | " | 45 | 3 |
數值模擬方法高級專題 | " | 45 | 3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論文 | 必修 | — | 18 |
註: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1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科目佔4學分;表二的選修科目佔9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8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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