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修改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 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
- 維持給予“Crown Life Insurance Company” (中文名稱為“加拿大皇冠人壽保險公司”)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人壽保險業務的許可,該公司英文名稱現改為“The Canada Life Assurance Company”,中文名稱現改為“加拿大人壽保險公司”。
- 修改經第6/2001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公共電信服務收費表第1.0條(公共交換電話網絡)1.3項(國際固定電話收費)的第一點。
- 撤銷經第6/2001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公共電信服務收費表第1.0條(公共交換電話網絡)1.1項(本地固定電話服務)第6.1.6點。
- 核准房地產中介人准照、房地產經紀准照及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的式樣。
- 核准第4/2013號行政法規《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施行細則》須徵收的費用的收費表。
- 核准廉政公署二零一三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發行並流通以“蛇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資標籤。
- 發行並流通以“博物館和收藏品 三 — 澳門博物館”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救護車連配備”的合同。
- 修改第24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7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23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6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0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0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0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29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24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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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會議第1/2013號議決,通過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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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會議第2/2013號議決,通過二零一三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一補充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