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月十九日第8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關於訂定市政署向私人實體給予資助時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市政署現公佈二零二一年度第四季度的資助名單。
受資助實體 |
給予財政 |
資助金額 |
目的 |
願景動力青年協會 |
31/12/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公民教育喜嘉年」的活動費用。 |
藝聲音樂文化協會 |
3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2週年及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22週年文藝晚會」的活動費用。 |
濠江流行音樂學會 |
15/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社區文化、文化就在社區裡、明月照濠江」的活動費用。 |
澳粵文化曲藝協會 |
23/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忘不了您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攝影學會 |
23/12/2021 |
$ 4,576.00 |
資助舉辦「澳門情懷“看得見的記憶”懷舊照片展」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45,000.00 |
資助舉辦「數碼攝影應用課程」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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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72,500.00 |
資助舉辦「千姿百態——荷花攝影比賽」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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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94,000.00 |
資助舉辦「澳門情懷“看得見的記憶”懷舊照片展」的活動費用(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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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耀新星粵劇團 |
30/11/2021 |
$ 3,2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金曲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麗聲文化協會 |
23/12/2021 |
$ 2,538.00 |
資助舉辦「夏日傾情動感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韻濠舞藝創意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光輝歲月》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藝粹文化協會 |
15/11/2021 |
$ 1,600.00 |
資助舉辦「國慶回歸演唱會」的活動前期費用。 |
澳門環保青年協會 |
22/12/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環保手工坊——親子」的活動費用。 |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 |
9/12/2021 |
$ 612,780.50 |
資助舉辦「黃昏薈萃議事亭市集」的活動費用。(2021年4月1日至9月30日) |
31/12/2021 |
$ 257,165.00 |
資助舉辦「黃昏薈萃議事亭市集」的活動費用。(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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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魅力凝聚曲藝歌舞研究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永遠的經典」的活動費用。 |
澳門醉琴軒曲藝苑 |
15/11/2021 |
$ 4,500.00 |
資助舉辦「醉琴友情會知音」的活動前期費用。 |
澳門蓮花曲藝會 |
23/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蓮花金曲夜」的活動費用。 |
澳門樂韻藝萃交流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樂韻好聲音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樂韻悠揚文化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樂韻齊唱金曲夜」的活動費用。 |
澳門福昇藝苑曲藝會 |
23/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福昇賀回歸懷舊金曲粵曲演唱晚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歌舞文化協會 |
17/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歌舞昇屏金曲,粵曲歌舞敬老活動」的費用。 |
澳門夢晨曦曲藝會 |
22/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笙歌名曲會知音」的活動費用。 |
澳門頌新聲粵劇曲藝會 |
31/12/2021 |
$ 4,850.00 |
資助舉辦「慶國慶金曲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路環石排灣居民互助會 |
31/12/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暢遊行山樂」的活動費用。 |
澳門義務青年會 |
18/11/2021 |
$ 130,000.00 |
資助舉辦「開心“綠”園」自然派對社區活動」的費用(第一期)。 |
31/12/2021 |
$ 70,376.90 |
資助舉辦「開心“綠”園」自然派對社區活動」的費用(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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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群緣雅聚藝苑曲藝會 |
26/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群緣共賞齊頌新聲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粵韻情曲藝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粵韻飄揚會知音」的活動費用。 |
澳門筷子基坊眾互助會 |
31/12/2021 |
$ 6,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二週年 ——聲韻樂萬家」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8,000.00 |
資助舉辦「全民攜手齊禁毒 」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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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8,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二周年社區共融齊守法」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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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歲月柔情歌舞藝術協進會 |
23/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輕歌妙舞」的活動費用。 |
澳門新藝城演藝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相約冬季戀歌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新填海居民聯誼會 |
31/12/2021 |
$ 2,394.00 |
資助舉辦「親親大自然——長幼同行郊外遊」的活動費用。 |
澳門新馬路區坊眾互助會 |
9/12/2021 |
$ 5,640.00 |
資助舉辦「2021“顯關愛、呈曙光”探訪視障人士交流座談會。」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8,000.00 |
資助舉辦「2021《黃金歲月展新姿、攜手共建樂家園》懷舊金曲欣賞晚會」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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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馬路區坊眾互助會 |
31/12/2021 |
$ 35,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二十二周年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開開心心文化曲藝協會 |
3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我的中國心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開心天地文化曲藝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光輝歲月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越南同鄉聯誼會 |
30/12/2021 |
$ 13,000.00 |
資助舉辦「公民教育宣傳活動」的費用。 |
30/12/2021 |
$ 30,000.00 |
資助舉辦「澳門城市清潔運動之向居澳外籍人士宣傳計劃」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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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總會樂駿中心 |
29/10/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迎國慶暨歡樂中秋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18/11/2021 |
$ 6,000.00 |
資助舉辦「親親大自然」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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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健康全面體」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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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你我齊參與慶回歸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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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總會樂駿中心 |
31/12/2021 |
$ 5,300.00 |
資助舉辦「睦鄰共聚之愛里行動」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5,500.00 |
資助舉辦「漫步澳門街」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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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總會祐漢社區中心 |
31/12/2021 |
$ 832.50 |
資助舉辦「社區關愛大使——澳門基本法紀念館」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1,700.00 |
資助舉辦「單車秋遊樂」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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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1,500.00 |
資助舉辦「社區關愛大使——防火知識知多啲」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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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總會石排灣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 |
31/12/2021 |
$ 2,492.20 |
資助舉辦「一家情繫石排灣」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同一社區‧同一家」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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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100.00 |
資助舉辦「左鄰右里社區關注隊」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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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300.00 |
資助舉辦「風箏童樂日」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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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關懷弱勢你我同心」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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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總會石排灣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 |
31/12/2021 |
$ 3,900.00 |
資助舉辦「睦鄰互助關愛社區宣傳活動」的費用。 |
31/12/2021 |
$ 1,696.90 |
資助舉辦「親子關愛在社區」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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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石排灣社區清潔宣傳隊」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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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頤駿中心 |
18/11/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關愛親恩頌」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2,000.00 |
資助舉辦「多感官實驗室系列活動」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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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綠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
31/12/2021 |
$ 2,000.00 |
資助舉辦「家好月圓慶中秋」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1,500.00 |
資助舉辦「愛我中華——時事常識問答比賽」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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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黑沙環社區服務中心 |
15/11/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家好月圓——中秋燈謎遊園會」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4,849.60 |
資助舉辦「家在澳門‧同慶回歸嘉年華」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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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青頤長者綜合服務中心 |
8/11/2021 |
$ 2,000.00 |
資助舉辦「清積水‧除蚊患‧預防登革熱大行動」的活動費用。 |
30/12/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腦友記天地之耆青斗智」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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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000.00 |
資助舉辦「健康飲食慶團圓——食物安全常識競技賽」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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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500.00 |
資助舉辦「十進制‧好易計園遊會」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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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青洲社區中心 |
31/12/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家家愛地球——環保花燈設計比賽」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萬家同歡迎國慶」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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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7,000.00 |
資助舉辦「左鄰右里齊參與」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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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3,600.00 |
資助舉辦「愛護環境樂共融」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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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4,970.00 |
資助舉辦「月滿濠江慶中秋」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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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8/11/2021 |
$ 187,500.0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大廈管理資源中心經常性財政支出費用(第三季)。 |
18/11/2021 |
$ 915.8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關注社區清潔外展隊特定項目支出費用(第三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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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21 |
$ 298,793.8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關注社區清潔外展隊經常性支出費用(第三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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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021 |
$ 24,665.9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栢蕙活動中心活動及培訓費用(第三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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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021 |
$ 137,500.0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栢蕙活動中心基本行政運作費用(第三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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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15,951.2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關注社區清潔外展隊特定項目支出費用(第四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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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30,277.3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栢蕙活動中心活動及培訓費用(第四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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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31/12/2021 |
$ 137,500.0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栢蕙活動中心基本行政運作費用(第四季)。 |
31/12/2021 |
$ 187,500.0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大廈管理資源中心經常性財政支出費用(第四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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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14,798.0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大廈管理資源中心活動及培訓費用(第四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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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3,941.3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公民教育中心特定項目支出費用(第三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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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05,710.4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公民教育中心經常性財政支出費用(第三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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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130,084.10 |
資助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公民教育中心特定項目支出費用(第四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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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12,200.00 |
資助舉辦「社區與我關注隊」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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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菱峯慈善會 |
22/12/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親親大自然生態行」的活動費用。 |
澳門提柯區坊眾互助會 |
18/11/2021 |
$ 10,000.00 |
資助舉辦「萬家團圓賀中秋」的活動費用。 |
澳門鳥會 |
31/12/2021 |
$ 58,800.00 |
資助舉辦「遷鳥千尋——濕地觀鳥及特定社區觀鳥推廣」的活動費用。 |
澳門陸軍俱樂部 |
31/12/2021 |
$ 85,375.49 |
資助「澳門陸軍俱樂部」的運作費用(外牆電費)。 |
澳門盛世蓮花曲藝會 |
17/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2周年曲藝晚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康樂舞藝協會 |
29/10/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與眾同樂賀中秋歌舞聯歡晚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崇新聯合總會 |
31/12/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經典金曲慶回歸」的活動費用。 |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
18/11/2021 |
$ 6,500.00 |
資助舉辦「暑期少年兒童公民教育同樂日」的活動費用。 |
澳門基督教青年會 |
18/11/2021 |
$ 106,551.30 |
資助舉辦「公民教育夏日好友營/公民教育夏日好友親子營」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110,340.00 |
資助舉辦「左鄰右里HAPPY DAY」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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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協會 |
29/10/2021 |
$ 68,767.70 |
資助「澳門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協會」的運作費用(2021年第三季)。 |
31/12/2021 |
$ 56,857.05 |
資助「澳門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協會」的運作費用(2021年第四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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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750.00 |
資助舉辦「基本法親子工作坊」的活動費用(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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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54,326.00 |
資助舉辦「“法”展有你——定向比賽」的活動費用(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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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21 |
$ 2,000.00 |
資助舉辦「兒童布偶互動小劇場——澳門基本法」的活動費用(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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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國際濠江志願者協會 |
22/11/2021 |
$ 4,920.00 |
資助舉辦「關懷傳“耆”健身操推廣」的活動費用。 |
澳門國際濠江志願者協會 |
22/11/2021 |
$ 4,995.60 |
資助舉辦「漫步松山——行出正能量」的活動費用。 |
澳門馬場黑沙環祐漢新邨居民聯誼會 |
31/12/2021 |
$ 176,932.80 |
資助舉辦「2021漫步澳門街——第二十六屆青少年學生書法比賽及作品展」的活動費用。 |
澳門草堆六街區坊眾互助慈善會 |
15/10/2021 |
$ 6,147.40 |
資助舉辦「第九屆輕歌妙韻歌唱比賽」的活動費用。 |
23/12/2021 |
$ 1,404.00 |
資助舉辦「金秋送爽樂悠遊」的活動費用。 |
|
澳門茶藝專業人員協會 |
31/12/2021 |
$ 96,000.00 |
資助舉辦「“少年茶趣”茶文化體驗活動」的費用。 |
澳門特殊奧運會 |
31/12/2021 |
$ 15,026.30 |
資助舉辦「2021尋找大自然的聲音之《特奧親子遊樂日》」的活動費用。 |
澳門海燕健康舞蹈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喜迎回歸歡顏音樂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海島市居民群益會 |
31/12/2021 |
$ 8,000.00 |
資助舉辦「愛、由家開始探訪鄰里活動」的費用。 |
31/12/2021 |
$ 8,000.00 |
資助舉辦「關懷鄰舍傳萬里長者友善社區服務」的活動費用。 |
|
澳門海島市居民群益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綠色生活攜手創共建和諧社區園遊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
31/12/2021 |
$ 75,855.00 |
資助舉辦「智‧藝同行——支援計劃」的活動費用。 |
澳門音樂曲藝團 |
30/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金曲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音樂曲藝粵劇總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金曲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英花成開藝術文化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英花成開迎回歸金曲夜」的活動費用。 |
澳門美好粵劇曲藝會 |
3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美好粵韻金曲會知音」的活動費用。 |
澳門紅館文化協會 |
25/10/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紅館金曲夜」的活動費用。 |
澳門柳搖金曲藝會 |
17/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柳搖金2021名曲金曲歡樂唱」的活動費用。 |
澳門映藝音樂文化協會 |
18/11/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普天同慶樂滿城音樂會」的活動前期費用。 |
澳門星耀音樂協會 |
3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星耀群星匯聚金曲夜」的活動費用。 |
澳門勁歌金曲綜藝文化協會 |
18/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2021歲月留聲經典金曲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青洲坊眾互助會 |
31/12/2021 |
$ 7,000.00 |
資助舉辦「“歡欣共聚慶祝澳門回歸22周年”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青年茶文化推廣協會 |
30/12/2021 |
$ 94,400.00 |
資助舉辦「茗香樂韻處處聞」的活動費用。 |
澳門花藝設計師學會 |
31/12/2021 |
$ 110,000.00 |
資助舉辦「仙樂飄飄——百合花花藝比賽」及「馥郁雅韻——百合花花藝講座及示範」的活動費用。 |
澳門果欄六街區坊眾互助會 |
15/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齊來歡歌迎中秋」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4,500.00 |
資助舉辦「溫馨家庭樂融融——親子園遊同樂日」的活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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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兒童多元智能發展協會 |
30/12/2021 |
$ 8,100.00 |
資助舉辦「兒童彩繪創作班及從繪本故事培養兒童全腦發展」的活動費用(下半年度)。 |
澳門良朋之聲音樂文化協會 |
23/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良朋好友迎國慶金曲之聲」的活動費用。 |
澳門免廢生活協會 |
31/12/2021 |
$ 5,326.90 |
資助舉辦「免廢升級工作坊——DIY心意卡」的活動費用。 |
澳門曲藝家協會 |
31/12/2021 |
$ 4,800.00 |
資助舉辦「慶國慶金曲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澳門吉祥如意歌舞文化協進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歡歌喜舞迎22」的活動費用。 |
澳門世遺粵劇折子戲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世遺曲藝文化永留聲」的活動費用。 |
澳門木蘭拳協會 |
31/12/2021 |
$ 9,600.00 |
資助舉辦「木蘭拳興趣班」的活動費用(下半年度)。 |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
30/11/2021 |
$ 20,000.00 |
資助舉辦「2021年公益金百萬行」的活動費用。 |
澳門文娛志願服務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百年創舉賀國慶」的活動費用。 |
澳門手繪產業協會 |
22/12/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親子小手作工作坊——風箏」的活動費用。 |
澳門心悅軒文化藝術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心悅情軒金曲粵調夜2021」的活動費用。 |
澳門天籟之音藝萃交流協會 |
1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天籟之音仲夏夜」的活動費用。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氹仔綜合服務中心 |
15/11/2021 |
$ 3,727.70 |
資助舉辦「老友記中秋歡樂聚」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1,692.00 |
資助舉辦「滿城花香溢社區」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4,921.00 |
資助舉辦「年度義工嘉許禮」的活動費用。 |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文化委員會 |
30/11/2021 |
$ 29,384.50 |
資助舉辦「城市粵劇曲藝匯演2021」的活動前期費用。 |
9/12/2021 |
$ 196,506.60 |
資助舉辦「傳承‧迎夢——中秋晚會活動」的費用。 |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8/11/2021 |
$ 898,815.70 |
資助「工人體育場」的運作費用(2021年8月份)。 |
18/11/2021 |
$ 585,780.54 |
資助「工人體育場」的運作費用(2021年9月份)。 |
|
澳門山毅青年協會 |
31/12/2021 |
$ 48,443.48 |
資助舉辦「2021郊遊活動社區推廣」的活動費用。 |
澳門女子書法畫篆刻家協會 |
31/12/2021 |
$ 10,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女子四人篆刻展」的活動費用。 |
澳門大學學生會 |
31/12/2021 |
$ 67,824.30 |
資助舉辦「2021全澳大專生時事常識問答比賽」的活動費用。 |
澳門口述歷史協會 |
15/11/2021 |
$ 10,160.00 |
資助舉辦「2021年導賞教育活動(九月份)」的活動費用。 |
30/11/2021 |
$ 9,200.00 |
資助舉辦「2021年導賞教育活動(十月份)」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54,610.00 |
資助舉辦「2021年導賞教育活動(十一月份)」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46,920.00 |
資助舉辦「2021年導賞教育活動(十二月份)」的活動費用。 |
|
澳門三巴門坊眾互助會 |
15/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中秋燈謎會」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歡聚樂融融共賀聖誕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
蔚藍文化慈善曲藝會 |
3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喜迎金曲粵韻會知音」的活動費用。 |
緣聚坊曲藝會 |
15/11/2021 |
$ 2,200.00 |
資助舉辦「聲星緣聚會知音」的活動前期費用。 |
樂遙文化慈善協會 |
5/11/2021 |
$ 3,092.70 |
資助舉辦「喜迎金秋演唱會」的活動前期費用。 |
聚賢雅集協會 |
3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聚賢敬老送溫情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歌韻樂苑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歌聲粵韻綜合慶回歸」的活動費用。 |
路環居民聯誼會 |
29/10/2021 |
$ 6,000.00 |
資助舉辦「迎中秋敬老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26/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2020-2021年優異生獎」的活動費用。 |
|
26/11/2021 |
$ 17,920.00 |
資助舉辦「路環同胞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2周年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88,868.00 |
資助舉辦「綠化設施生態導賞合作計劃」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5,520.00 |
資助舉辦「慶祝特區政府成立22周年聯歡會」的活動費用。 |
|
路易斯舞蹈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路易斯笙歌妙韻賀昇平」的活動費用。 |
新聲樂歌藝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新聲歡樂樂悠悠歌舞晚會」的活動費用。 |
新橋區坊眾互助會 |
23/12/2021 |
$ 53,380.00 |
資助「新橋花園」的運作費用(2021年第三季)。 |
31/12/2021 |
$ 36,420.00 |
資助「新橋花園」的運作費用(2021年第四季)。 |
|
新口岸社區中心 |
8/11/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好公民好作風填色比賽」的活動費用。 |
15/11/2021 |
$ 1,500.00 |
資助舉辦「社區設施知多啲」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7,000.00 |
資助舉辦「健康生活教育系列活動」的費用。 |
|
31/12/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秋遊遠足親自然」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做個好公民有獎問題遊戲」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澳門海上遊」的活動費用。 |
|
街總頤康中心 |
23/12/2021 |
$ 3,500.00 |
資助舉辦「展出心意.齊賀國慶」的活動費用。 |
街總頤康中心 |
30/12/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耆創”環保手工大賽」的活動費用。 |
街總家庭服務中心 |
31/12/2021 |
$ 3,345.00 |
資助舉辦「親子秋遊單車樂」的活動費用。 |
街總氹仔社區中心 |
15/11/2021 |
$ 3,627.10 |
資助舉辦「花好月圓迎中秋」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8,000.00 |
資助舉辦「氹仔社區中心成立二十二周年暨中心開放日」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4,890.60 |
資助舉辦「和睦舞新姿」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3,500.00 |
資助舉辦「淨山行動」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2,926.60 |
資助舉辦「淨化海灘」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2,221.10 |
資助舉辦「基本法你要知」的活動費用。 |
|
華惠之星文娛促進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金曲迴響難忘你晚會」的活動費用。 |
紫群軒曲藝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紫約群星12週年會慶」的活動費用。 |
皓雪文化曲藝協會 |
23/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良朋知己共聚粵韻情」的活動費用。 |
博物館學生研究員協會 |
31/12/2021 |
$ 30,840.00 |
資助舉辦「澳門茶文化館及養心堂導賞服務」的活動費用。 |
創意培藝協作會 |
23/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培藝星輝耀舞台」的活動費用。 |
荷花香曲藝會 |
30/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荷花香慶回歸名曲同慶賀」的活動費用。 |
婦聯心理治療中心 |
31/12/2021 |
$ 8,000.00 |
資助舉辦「2021年心理健康推廣系列活動」的費用。 |
31/12/2021 |
$ 20,000.00 |
資助舉辦「2021情緒健康系列活動」的費用。 |
|
31/12/2021 |
$ 20,000.00 |
資助舉辦「2021心靈放鬆系列活動」的費用。 |
|
31/12/2021 |
$ 10,000.00 |
資助舉辦「2021親子及兒童工作坊」的活動費用。 |
|
國明戲曲文化藝術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國明粵韻賀昇平」的活動費用。 |
豹哥營電坊青草文化影音工作室 |
31/12/2021 |
$ 4,000.00 |
資助舉辦「豹哥歡唱樂知音」的活動費用。 |
草莓田藝術教育工作室 |
31/12/2021 |
$ 31,451.00 |
資助舉辦「好公民布偶劇場」的活動費用。 |
草莓田藝術教育工作室 |
31/12/2021 |
$ 14,925.20 |
資助舉辦「教育戲劇」的活動費用〈第二期)。 |
朗月文化曲藝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朗月彩霞競艷星輝夜」的活動費用。 |
俾度莉關注印尼移工組織 |
31/12/2021 |
$ 4,205.00 |
資助舉辦「公民教育宣傳活動」的費用(第二期)。 |
31/12/2021 |
$ 30,000.00 |
資助舉辦「澳門城市清潔運動之向居澳外籍人士宣傳計劃」的活動費用。 |
|
英花展會社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金曲好友齊歡唱」的活動費用。 |
紅一曲藝會 |
30/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紅一粵韻金曲耀濠江」的活動費用。 |
南平星滙文化協會 |
22/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2021年度胡南平學生滙佈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金輝文娛藝術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國慶歡騰耀金輝」的活動費用。 |
板樟堂營地街區坊眾互助會 |
31/12/2021 |
$ 2,897.90 |
資助舉辦「金秋送爽郊外遊」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2,044.90 |
資助舉辦「歡樂耆老遊」的活動費用。 |
|
怡情樂聚文化藝術協會 |
26/11/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怡情樂聚會知音」的活動費用。 |
宏昇音樂文化協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2021宏昇勁歌閃爆生輝之夜」的活動費用。 |
好聲音曲藝會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瘋狂聖誕平安夜」的活動費用。 |
氹仔社區發展促進會 |
30/12/2021 |
$ 3,377.30 |
資助舉辦「黑沙茶果親子製作坊」的活動費用。 |
氹仔坊眾聯誼會 |
30/12/2021 |
$ 6,000.00 |
資助舉辦「2021年敬老同樂日活動之費用」的活動費用。 |
30/12/2021 |
$ 14,400.00 |
資助「醫靈廟」的管理費用。 |
|
30/12/2021 |
$ 14,400.00 |
資助「三婆廟」的管理費用。 |
|
30/12/2021 |
$ 6,000.00 |
資助「北帝廟」的管理費用。 |
|
民眾建澳聯盟 |
23/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大廈居民健康醫療知識講座」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2,675.00 |
資助舉辦「樂活生態體驗營」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大廈環境保護專題講座」的活動費用。 |
|
民眾建澳聯盟 |
31/12/2021 |
$ 3,000.00 |
資助舉辦「社區治安防範知識講座」的活動費用。 |
民眾青年會 |
31/12/2021 |
$ 14,680.00 |
資助舉辦「《憲法》與《澳門基本法》關係之與生活有理親子工作坊」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6,000.00 |
資助舉辦「《憲法》與《澳門基本法》關係之社區巡禮」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10,500.00 |
資助舉辦「《憲法》與《澳門基本法》關係之線上問答遊戲」的活動費用。 |
|
民政總署人員文康福利會 |
31/12/2021 |
$ 80,000.00 |
資助舉辦「健康生活、和諧社區系列活動」的費用。 |
31/12/2021 |
$ 18,000.00 |
資助舉辦「第28屆獎學金比賽」的活動費用。 |
|
台山坊眾互助會 |
31/12/2021 |
$ 10,000.00 |
資助舉辦「2021美化環境台山展新姿」的活動費用。 |
心在澳門葡萄牙土風舞蹈協會 |
31/12/2021 |
$ 17,150.00 |
資助舉辦「葡萄牙土風舞課程——成人班、兒童班」的活動費用(下半年度)。 |
天倫文娛歌舞會 |
31/12/2021 |
$ 4,800.00 |
資助舉辦「金曲歌舞慶回歸」的活動費用。 |
中華民族團結促進會 |
31/12/2021 |
$ 211,500.00 |
資助舉辦「西南、中南及東南民族風情展覽」的活動費用(第二期)。 |
下環區坊眾互助會 |
9/12/2021 |
$ 6,000.00 |
資助舉辦「家家戶戶慶團圓」的活動費用。 |
31/12/2021 |
$ 5,000.00 |
資助舉辦「下環區展新姿攝影比賽」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25,000.00 |
資助舉辦「下環坊會曲藝組學習班」的活動費用。 |
|
31/12/2021 |
$ 5,350.00 |
資助舉辦「除夕倒數gogogo2022」的活動費用。 |
|
澳門嶺南音樂曲藝會 |
31/12/2021 |
$ 4,85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金曲演唱會」的活動費用。 |
JAZZ CLUB DE MACAU |
3/11/2021 |
$ 638,400.00 |
資助舉辦「黃昏薈萃議事亭市集演奏」的活動費用。(2021年4月1日至9月30日) |
JAZZ CLUB DE MACAU |
31/12/2021 |
$ 324,300.00 |
資助舉辦「黃昏薈萃議事亭市集演奏」的活動費用。(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
離島婦女互助會 |
31/12/2021 |
$ 6,000.00 |
資助舉辦「慶祝澳門特區成立22周年」的活動費用。 |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按照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法務司司長之批准,現就“第四期山林修復提供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亦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時正。參與投標之人士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按投標項目繳交相應的臨時擔保(金額請見下表)。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可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因提供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區域 |
繳交之臨時擔保 |
澳門區 |
$65,000.00 |
路環區A |
$65,000.00 |
路環區B |
$130,000.00 |
開標日期定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舉行公開解釋會,並於同日安排實地視察。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市政署現修正下列受資助實體的獲資助金額:
受資助實體 |
給予財政 |
資助金額 |
修正金額 |
刊登公報資料 |
目的 |
澳門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協會 |
25/5/2021 |
$ 6,750.00 |
$ 6,200.00 |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
資助舉辦「兒童繪本基本法及回歸後的澳門畫展(第一期)」的活動費用。 |
澳門理工學院學生會 |
19/7/2021 |
$ 62,250.00 |
$ 29,650.00 |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
資助舉辦「2021年“有禮生活約章”全澳大學生競技同樂日(第一期)」的活動費用。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青洲社區中心 |
6/8/2021 |
$ 5,000.00 |
$ 4,680.00 |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
資助舉辦「愛樂共融親子悅」的活動費用。 |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
20/9/2021 |
$ 20,000.00 |
$ 0.00 |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
資助舉辦「慶祝三‧八國際婦女節酒會」的活動費用。 |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茲公佈,衛生局退休半熟練工人何成育之遺孀張淑嫻,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高舒婷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透過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開考通告的第六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錄取試准考人的專業面試成績名單現已張貼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18樓),可於辦公時間內前來查閱(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同時亦得在本中心網頁瀏覽(http://www.cfjj.gov.mo/)。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典試委員會主席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預算收入項目包括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項,金額為澳門元$1,190,182.44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於財政局
司庫活動組組長 黃振宇
公共會計廳代廳長 羅鵲萍
財政局局長 容光亮
茲公佈,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公共財政管理範疇)六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位空缺,經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一日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二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南灣大馬路575號,579號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於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75號,579號及585號財政局大樓閣樓告示板。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財政局網頁(http://www.dsf.gov.mo/)或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利恆人力資源中心准照持有人利恆貿易有限公司的申請,本局根據第16/2020號法律《職業介紹所業務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三)項的規定,註銷其編號為10/2007的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由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澳門金融管理局向商業場所“新天地珠寶電訊”、“新天地押”及其負責人蔡清則[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編號:XXX9124(8)]提起第012/2021號違法行為程序,因被訴人在未經許可下,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期間,從事匯兌業務及在第三人於其位於澳門特區的店舖內交付相關款項後,為第三人於境外交付款項,故違反了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三條j)項、第八及第九條、五月五日第15/97/M號法令第六條及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現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十六條及五月五日第15/97/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明示準用的經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告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日為通知期,通知被訴人於通知期告滿後十日內提出書面辯護,並可提供相關之取證方法。
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十六條及五月五日第15/97/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明示準用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可科處金額由一萬澳門元至五百萬澳門元的罰款,另外,根據《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同一條款第三款的規定,當違法者作出違法行為而獲得之經濟利益高於五百萬澳門元的一半時,即高於二百五十萬澳門元,罰款最高限額可提高至該利益之兩倍,且不妨礙按照法律規定,尤其是《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一百二十七條,科處附加制裁。
此外,為著適當效力,利害關係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東望洋斜巷24及26號澳門金融管理局大樓參閱有關卷宗。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陳守信
委員:劉杏娟
澳門元
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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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儲備 |
214,169,581,768.80 |
澳門幣負債 |
181,556,728,43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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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33,559,977,15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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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結存 |
149,858,659,803.73 |
特區政府存款 |
54,200,529,16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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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債券 |
64,310,921,965.07 |
負債證明書 |
22,713,986,34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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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投資 |
0.00 |
金融票據 |
60,886,061,2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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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00 |
其他 |
10,196,174,5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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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
9,810,164,020.43 |
外幣負債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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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幣 |
222,197,9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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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硬幣 |
4,801,408.50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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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通銀幣 |
5,856,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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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硬幣套裝 |
119,655.72 |
其他負債 |
1,025,289,07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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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澳門幣投資 |
175,823,42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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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投資 |
9,401,365,632.30 |
暫記帳項 |
1,025,289,07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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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帳項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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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產 |
378,821,746.61 |
資本儲備 |
41,776,550,02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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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滾存 |
35,767,246,57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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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風險準備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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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儲備金 |
5,329,032,07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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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 |
680,271,37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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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224,358,567,535.84 |
負債總計 |
224,358,567,53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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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
行政管理委員會 |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十月十四日第61/96/M號法令第三條c)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89/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黃永生關於領導、管理及協調工業、建築暨對外貿易統計廳及服務業暨價格統計廳的下列權限:
(一)決定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二)批准享受特別假,核准年假表,許可享受、提前享受、取消或更改年假;
(三)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四)許可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類似活動;
(五)認可該等附屬單位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
(六)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官員、法院、檢察院、印務局及新聞局的文書除外;
(七)批准發佈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常規和定期編制的統計資料,範圍包括:工業、建築、不動產及公司活動、對外貿易、能源調查、商業、旅遊、運輸及通訊,以及消費物價指數。
二、職務據位人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規定的授權及轉授權由其代位人行使。
三、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透過經經濟財政司司長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副局長可將有利於部門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主管人員。
五、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本批示第一款(五)項及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六、追認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起至本批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副局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
七、廢止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第005/1.1/2020號批示中所授予及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程綺雲的相關權限。
八、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茲公佈,為填補統計暨普查局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編制內兩個職缺及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原定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現重新公佈新的知識考試(筆試)定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日(星期日)上午十時舉行,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如下:
——培正中學,澳門高士德大馬路7號(由高士德大馬路的校門進入);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澳門台山花地瑪教會街。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場安排,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茲公佈,統計暨普查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中文寫作傳意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為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二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的統計暨普查局。
參加甄選面試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本人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文化局副局長張麗珊以下權限:
(一)領導和協調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檔案館以及直屬其下的工作人員;
(二)對上項所指的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職能範疇內的事宜作出決定、簽署有關文書並行使以下的權限:
(1)核准每年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2)批准更改、提前及享受年假,以及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3)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4)認可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5)批准主管、職務主管、秘書及收取錯算補助人員的代任;
(6)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7)簽署組成及處理卷宗所需的函件,以及執行上級作出決定所需的函件;
(8)簽署已獲預先許可的支付開支的申請;
(9)在不引致產生額外開支下,批准對供應日常消耗品、分配及分發動產、設備、設施和日用品的申請;
(10)批准攝製許可的申請並行使相關適用法例所規定的監察及處罰職權。
二、授予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以下權限:
(一)批准更改、提前及享受年假,以及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二)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三)傳達有關在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建築群、場所,以及在位於緩衝區或待評定的不動產張貼或裝置任何性質的物品,或在節日期間採取其他措施的意見內容,並簽署有關的文書;
(四)對實施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所規定的行政違法行為提起程序並科處有關處罰;
(五)行使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作出的通知。
三、授予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羅錫養以下權限:
(一)批准更改、提前及享受年假,以及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二)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三)簽署文化局工作人員的職務、法律或薪俸狀況作出的聲明書或其他同類的證明文件,並得確認該等文件的副本;
(四)准許簽發存檔於人力資源及行政處的文件證明,但法律特別規定的除外。
四、授予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何鴻斌、公共圖書館管理廳廳長呂志鵬、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莊綺雯、演藝發展廳廳長余慧敏、文博廳廳長沈浩然、澳門演藝學院院長周游、澳門檔案館館長劉芳、文化傳播處處長郭妙瑜、學術及出版處處長林穎娜、文化遺產保護處處長何卓鋒、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圖書資源發展處處長伍家駿、讀者服務及推廣處處長羅子強、組織及資訊處處長何懿德、財政及財產處處長馮天雲、文娛活動處處長鄭繼明、演藝活動處代處長唐佩怡、澳門文化中心主任黃頴緹、澳門博物館館長盧可茵、視覺藝術發展處處長林偉業以下權限:
(一)批准更改、提前及享受年假,以及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二)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五、授予文化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莊綺雯及財政及財產處處長馮天雲根據法律規定,在核實有關開支的合法性、有預留款項及有權限實體的許可後、共同簽署批准以載於預算內開支撥款結算及支付有關開支之權限。
六、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行政上訴。
七、獲授權人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八、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梁惠敏
本人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以及行使第14/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文化局副局長張麗珊以下屬管理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檔案館以及直屬其下的工作人員範疇的權限:
(一)批准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
(二)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的活動;
(三)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文化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四)批准提供與其所管理的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的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文化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拾萬澳門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六)接受及退還作為保證金的存款,取消銀行擔保及終止保險擔保,以及退還在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程序中提交作為擔保或因任何其他名義而被留存的款項;
(七)核准公共承攬工程的工作計劃;
(八)認可公共承攬工程的委託工程筆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九)認可取得財貨和勞務的程序中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十)簽署屬其職權範圍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二、轉授予文化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莊綺雯以下的權限:
(一)批准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
(二)簽署計算及結算文化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三)批准文化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四)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文化局工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五)簽署並發出不需由上級決定且屬相關附屬單位職權範圍的文書。
三、轉授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何鴻斌、公共圖書館管理廳廳長呂志鵬、演藝發展廳廳長余慧敏、文博廳廳長沈浩然、澳門演藝學院院長周游、澳門檔案館館長劉芳、文化傳播處處長郭妙瑜、學術及出版處處長林穎娜、文化遺產保護處處長何卓鋒、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圖書資源發展處處長伍家駿、讀者服務及推廣處處長羅子強、組織及資訊處處長何懿德、財政及財產處處長馮天雲、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羅錫養、文娛活動處處長鄭繼明、演藝活動處代處長唐佩怡、澳門文化中心主任黃頴緹、澳門博物館館長盧可茵、視覺藝術發展處處長林偉業以下的權限:
(一)批准相關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
(二)簽署並發出不需由上級決定且屬相關附屬單位職權範圍文書。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行政上訴。
五、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梁惠敏
本人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文化局副局長張麗珊以下屬管理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檔案館、澳門演藝學院、公共圖書管理廳以及直屬其下的工作人員範疇的權限:
(一)向上級建議採取認為有利於部門正常和有效運作的措施;
(二)匯報關於需上級批示的事宜,完備有關資料及必要時就擬採取的決定提供意見;
(三)確保遵守適用於文化範疇內的法律及規章,並為此制訂所需的指示;
(四)按照活動計劃及根據上級指示,行使獲授予的權力,就解決有關的事宜作出決定;
(五)協調及跟進文化局預算的執行;
(六)核准每年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七)批准更改、提前及享受年假,以及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八)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九)認可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十)批准主管、職務主管、秘書及收取錯算補助人員的代任;
(十一)簽署組成及處理卷宗所需的函件,以及執行上級作出決定所需的函件;
(十二)簽署已獲預先許可的支付開支的申請;
(十三)批准攝製許可的申請並行使相關適用法例所規定的監察及處罰職權。
二、授予文化局副局長張麗珊以下屬管理文化局所有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範疇的權限:
(一)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二)在不引致產生額外開支下,批准對供應日常消耗品、分配及分發動產、設備、設施和日用品的申請;
(三)批准以附加報酬或扣除正常工作時間作為超時工作補償的結算;
(四)簽發經核實的與文化局工作人員相關的薪酬、津貼、稅務、社保、公積金或年資文件。
三、授予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以下屬管理該附屬單位範疇權限:
(一)核准每年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更改、提前及享受年假,以及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三)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四)傳達有關在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建築群、場所,以及在位於緩衝區或待評定的不動產張貼或裝置任何性質的物品,或在節日期間採取其他措施的意見內容,並簽署有關的文書;
(五)對實施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所規定的行政違法行為提起程序並科處有關處罰;
(六)行使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作出的通知。
四、授予文化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莊綺雯以下屬管理文化局所有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範疇的權限:
(一)簽署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部門的報到憑證;
(二)按照法律規定,處理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規定的晉階;
(三)按照法律規定,發給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的確定終止職務補償。
五、授予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羅錫養以下屬管理文化局所有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範疇的權限:
(一)簽署工作人員的職務、法律或薪俸狀況作出的聲明書或其他同類的證明文件,並得確認該等文件的副本;
(二)准許簽發存檔於人力資源及行政處的文件證明,但法律特別規定的除外。
六、授權予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何鴻斌、公共圖書館管理廳廳長呂志鵬、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莊綺雯、演藝發展廳廳長余慧敏、文博廳廳長沈浩然、澳門演藝學院院長周游、澳門檔案館館長劉芳、文化傳播處處長郭妙瑜、學術及出版處處長林穎娜、文化遺產保護處處長何卓鋒、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圖書資源發展處處長伍家駿、讀者服務及推廣處處長羅子強、組織及資訊處處長何懿德、財政及財產處處長馮天雲、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羅錫養、文娛活動處處長鄭繼明、演藝活動處代處長唐佩怡及梁恩倩、澳門文化中心主任黃頴緹、澳門博物館館長盧可茵、視覺藝術發展處處長林偉業以下的權限:
(一)核准相關工作人員每年的年假表;
(二)批准相關工作人員更改、提前及享受年假,以及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三)審批相關工作人員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七、授予文化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莊綺雯及財政及財產處處長馮天雲根據法律規定,在核實有關開支的合法性、有預留款項及有權限實體的許可後、共同簽署批准以載於預算內開支撥款結算及支付有關開支之權限。
八、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行政上訴。
九、獲授權人副局長張麗珊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管理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以及澳門檔案館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獲授權人副局長張麗珊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管理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澳門演藝學院以及其管理的工作人員、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起管理公共圖書館管理廳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一款(一)項至(十二)項及第二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一、獲授權人副局長張麗珊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管理文化局所有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二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二、獲授權人演藝活動處代處長唐佩怡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至二月十五日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六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三、獲授權人演藝活動處代處長梁恩倩自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起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六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四、其餘獲授權人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五、在不妨礙第九款至第十四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梁惠敏
本人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以及行使第14/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文化局副局長張麗珊以下屬管理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檔案館、澳門演藝學院、公共圖書館管理廳以及直屬其下的工作人員範疇的權限:
(一)批准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
(二)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的活動;
(三)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文化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四)批准提供與其所管理的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的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文化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叁拾萬澳門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六)核准公共承攬工程的工作計劃;
(七)認可公共承攬工程的委託工程筆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八)認可取得財貨和勞務的程序中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九)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外地方的學術機構、專業顧問及公共或私人實體簽署所有關於取得服務、技術輔助的文件、合同及協議;
(十)簽署屬其職權範圍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二、轉授予文化局副局長張麗珊以下屬管理文化局所有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範疇的權限:
(一)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二)批准部門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公共地方的開支或其他同類開支;
(三)批准將文化局獲分配使用的而現對該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四)接受及退還作為保證金的存款,取消銀行擔保及終止保險擔保,以及退還在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程序中提交作為擔保或因任何其他名義而被留存的款項。
三、轉授予文化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莊綺雯以下屬管理文化局所有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範疇的權限:
(一)簽署計算及結算文化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二)批准文化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三)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文化局工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四、轉授予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何鴻斌、公共圖書館管理廳廳長呂志鵬、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莊綺雯、演藝發展廳廳長余慧敏、文博廳廳長沈浩然、澳門演藝學院院長周游、澳門檔案館館長劉芳、文化傳播處處長郭妙瑜、學術及出版處處長林穎娜、文化遺產保護處處長何卓鋒、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圖書資源發展處處長伍家駿、讀者服務及推廣處處長羅子強、組織及資訊處處長何懿德、財政及財產處處長馮天雲、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羅錫養、文娛活動處處長鄭繼明、演藝活動處代處長唐佩怡及梁恩倩、澳門文化中心主任黃頴緹、澳門博物館館長盧可茵、視覺藝術發展處處長林偉業以下的權限:
(一)批准相關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
(二)簽署發出不需由上級決定且屬相關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職權範圍文書。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行政上訴。
六、獲轉授權人副局長張麗珊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管理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檔案館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獲轉授權人副局長張麗珊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管理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澳門演藝學院以及其管理的工作人員、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起管理公共圖書館管理廳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八、獲轉授權人副局長張麗珊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管理文化局所有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二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九、獲轉授權人演藝活動處代處長唐佩怡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至二月十五日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四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獲轉授權人演藝活動處代處長梁恩倩自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起所作出有關本批示第四款所指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一、其餘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二、在不妨礙第六款至第十一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梁惠敏
茲公佈,現有黃忠成申領其已故弟黃中棠(曾為本局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六職階勤雜人員)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有權利收取之金錢補償,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等津貼及補償,應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申請應有之權益。如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根據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根據第18/2020號法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婦產科專科培訓的全部同等學歷認可評核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陳綺珊 |
15.6 |
何健菁 |
15.1 |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婦產科主任醫生 方慧瑩醫生
正選委員:婦產科顧問醫生 王錦詠醫生
婦產科主治醫生 梅菠醫生
根據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根據第18/2020號法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婦產科專科培訓的全部同等學歷認可評核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莫少敏 |
14.5 |
蔡嘉慧 |
14.4 |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婦產科主任醫生 唐蘊瑩醫生
正選委員:婦產科顧問醫生 曹曉航醫生
婦產科顧問醫生 王麗芝醫生
根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按照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眼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已完成,並根據同一法令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而計算的專科培訓的最後評分成績已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林嘉明 |
17.7 |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眼科顧問醫生 梁珍醫生
正選委員:眼科顧問醫生 張翼飛醫生
眼科顧問醫生 毛進醫生
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八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排名 |
姓名 |
澳門居民 |
分 |
1.º |
阮嘉倫 |
1264XXXX |
82.00 |
2.º |
蘇春發 |
7353XXXX |
81.67 |
3.º |
李志明 |
1519XXXX |
79.56 |
4.º |
李繼新 |
1531XXXX |
78.10 |
5.º |
吳偉傑 |
5199XXXX |
76.97 |
6.º |
陳柏全 |
1261XXXX |
74.20 |
7.º |
麥偉傑 |
1238XXXX |
73.00 |
8.º |
鍾立峰 |
1531XXXX |
72.70 |
9.º |
曾志豪 |
5153XXXX |
72.47 |
10.º |
鄭景生 |
5113XXXX |
70.10 |
11.º |
古雨謙 |
1523XXXX |
66.86 |
12.º |
周兆祥 |
7374XXXX |
65.36 |
13.º |
梁錦波 |
1550XXXX |
65.07 |
14.º |
廖延林 |
1414XXXX |
57.93 |
15.º |
鄧永康 |
1229XXXX |
56.73 |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員 鍾文濤
正選委員:重型車輛司機 梁自強
重型車輛司機 冼植強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四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P/22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綜合醫院供應及安裝洗衣房設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4.2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之附於投標案卷內。
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查閱上述的解答。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按照本人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林愛娟醫生投考普通外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蔡念醫生
正選委員: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李安定醫生
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李文生醫生
候補委員: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伍維侖醫生
普通外科主任醫生 彭向強醫生
考試方法:最後評核包括履歷考試、實踐考試及理論考試,上述三項考試均屬淘汰試。
評分制度:
1. 在各項考試之評分以0至20分表示,得分等於或高於9.5分方視為及格;
2. 在三項考試中之得分均等於或高於9.5分之投考人,視為在最後評核中及格;
3. 最後評核之評分係在各項考試之得分之算術平均數之結果,取小數點後一個位。
考試日期: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及四月一日
考試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C1層遠程醫療會診中心會議室及普通外科
考試時間及須知:考試時間表及須知已張貼在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秘書處(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9樓)及上載於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網頁(https://www.am.gov.mo)。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並根據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以及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衛生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案(葡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文案(葡文)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
輔助翻譯員修訂葡文翻譯文本,在忠於原文意思下,修飾文章句子使其通順達意;以葡文撰寫文件;就文章、文件的語言學上的技術問題或就葡文行文的有關方面,尤其就衛生局相關領域的特定詞彙發表意見。
3.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一等文案的薪俸點為經第2/2021號法律及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八所載薪俸表的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4.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5.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前)具有葡萄牙語言、葡萄牙文學或以葡文為授課語言的下列任一領域:教育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或相類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至三月二十一日);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及支付金額為澳門元三百元($300.00)的報考費。
未支付報考費者,報考不獲接納,但經社會工作局適當證明在報考時正處於有經濟困難狀況的投考人,獲豁免支付報考費。視乎以紙張或以電子方式報考,在報考時分別由公共部門或經電子報考服務系統就經濟困難的狀況予以核實。
6.2.1 紙張方式
須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由投考人親身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到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文書科(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提交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支付報考費(接受以現金或以VISA、Master Card、銀聯、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澳門通及澳門錢包MPay的方式支付)。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透過統一電子平台提供的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並支付報考費(可透過"政付通"線上支付平台進行電子支付)。
電子方式的報考之開始和截止的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報考時,投考人須提交下列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工作經驗、職業補充培訓及專業資格等)副本。
7.2 如屬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一)項至(五)項所指任一情況的投考人,尚須提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或能證明其職務狀況的證明的副本。
7.3 如投考人與公共部門有聯繫,而其個人檔案已存有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或證明職務狀況的文件,則無須提交該等文件,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7.4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以及第7.2點所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5 如投考人在報考時未提交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第7.2點所指文件,投考人須在初步名單所定期間內補交,否則在投考人最後名單中除名。
7.6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7.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7.1點a)、b)和c)項及第7.2點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須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8.1 甄選方法包括: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8.2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的投考人即除名。
8.3 如知識考試(筆試)中合格的投考人少於二十人,則全部合格的投考人進入甄選面試。
8.4 如知識考試(筆試)中合格的投考人為二十人或以上,則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次序,排在首二十個名額的合格投考人可進入甄選面試,若在最後名額中出現多於一名得分相同的投考人,則所有得分相同的合格投考人均可進入甄選面試。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不獲通知進入甄選面試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為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60%;
甄選面試 = 20%;
履歷分析 = 2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及考核的安排
投考人初步名單、投考人最後名單、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及最後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並上載於公職開考網頁https://concurso-uni.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 法律知識:
b)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及第18/2018號法律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c)第8/2004號法律——《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
d)經第3/2009號法律及第4/2010號法律修改的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e)經第4/2017號法律及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f)經第1/2014號法律及第8/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
g)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h)第31/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
i)經第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5/2006號行政法規——《規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的投放供款的項目》;
j)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k)十月十一日第57/99/M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l)經第36/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重組澳門衛生局之組織結構及撤銷衛生委員會;
m)經第8/2013號法律及第1/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
n)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o)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p)三月十五日第24/86/M號法令——訂定澳門居民取得衛生護理規則*;
*中文版可透過以下網址查閱:http://www.macaolaw.gov.mo/
14.2 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衛生範疇);
14.3 衛生範疇的知識及時事;
14.4 運用葡文修改及撰寫文章、講稿、公務文書及新聞稿;
14.5 葡文文章的閱讀及理解、語法規則,以及詞語及句子的辨識及修正。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綺華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Hélder Paulo Morais
顧問高級技術員 Ferreira Moutinho, Vitor Manuel
候補委員:顧問翻譯員 林慶玲
顧問翻譯員 鄭婉君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按照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以及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社會工作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填補本局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社會工作範疇)兩個職缺:編制內一個職缺和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社會工作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和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3. 職務內容
進行社會工作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包括:社會資源和服務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提供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補救性及支持性服務;執行社會福利政策、防治賭毒成癮和社會重返領域或法律法規所訂定之保護性措施;實施對個人行為、人際關係、婚姻、家庭、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心理評估、介入及輔導跟進;處理對社會服務和福利團體或設施的監管及資助等工作。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經第2/2021號法律及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五級別的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5.1 填補社會工作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個職缺:編制內一個職缺和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一個職缺。
5.2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六個月。
6.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前)具有主修社會工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7. 報考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至三月二十一日);
7.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及支付金額為澳門元三百元($300.00)的報考費。
經社會工作局適當證明在報考時正處於有經濟困難狀況的投考人,獲豁免支付報考費。視乎以紙張或以電子方式報考,在報考時分別由公共部門或經電子報考服務系統就經濟困難的狀況予以核實。
7.2.1 紙張方式
須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由投考人親身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到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行政及人力資源處提交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支付報考費(接受以現金或可透過“政付通”機具進行支付,包括VISA、Master Card、銀聯、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微信支付及支付寶;又或可透過澳門通、澳門錢包MPAY的方式支付)。
7.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透過統一電子平台提供的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並支付報考費(可透過“政付通”線上支付平台進行電子支付)。
以電子方式報考,自報考期限首日早上九時起,並須於期限最後一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提交。
8.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8.1 報考時,投考人須提交下列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工作經驗、職業補充培訓及專業資格等)副本。
8.2 如屬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一)項至(五)項所指任一情況的投考人,尚須提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或能證明其職務狀況的證明副本。
8.3 如投考人與公共部門有聯繫,而其個人檔案已存有第8.1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或證明職務狀況的文件,則無須提交該等文件,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8.4 第8.1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以及第8.2項所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5 如投考人在報考時未提交第8.1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第8.2項所指文件,投考人須在初步名單所定期間內補交,否則在投考人最後名單中除名。
8.6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8.7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8.8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8.1項及第8.2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須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9. 甄選方法
9.1 甄選方法包括: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9.2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的投考人即被除名。
9.3 如知識考試(筆試)中合格的投考人少於三十人,則全部合格的投考人進入甄選面試。
9.4 如知識考試(筆試)中合格的投考人為三十人或以上,則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次序,排在首三十個名額的合格投考人可進入甄選面試,若在最後名額中出現多於一名得分相同的投考人,則所有得分相同的合格投考人均可進入甄選面試。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a)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b)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c)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具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定機構或組織認可之專業資格證明、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1. 評分制度
11.1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11.2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不獲通知進入甄選面試者,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為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13.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4. 公佈名單及考核的安排
投考人初步名單、投考人最後名單、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及最後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的告示板並上載於公職開考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及社會工作局網頁http://www.ias.gov.mo/。
15. 考試範圍
15.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5.2 十一月十四日第58/95/M號法令核准的《刑法典》;
15.3 九月二日第48/96/M號法令核准的《刑事訴訟法典》;
15.4 六月三日第27/96/M號法令《訂立刑事紀錄制度及查閱刑事資訊之條件》;
15.5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5.6 十一月二十二日第86/99/M號法令《規範在徒刑及收容保安處分之執行及其效果方面之司法介入制度》;
15.7 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社會工作局的組織及運作》;
15.8 九月二十七日第90/88/M號法令——設立管制專為兒童、青年、老年人、傷殘人士或一般市民發展社會輔助活動之社會設備的一般條件;
15.9 八月一日第6/94/M號法律《家庭政策綱要法》;
15.10 五月二十九日第22/95/M號法令——訂定澳門社會工作局對從事社會援助活動之私人實體之援助形式;
15.11 第2/2007號法律《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
15.12 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
15.13 第2/2016號法律《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
15.14 第12/2018號法律《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
15.15 經第21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6/2007號行政法規《向處於經濟貧乏狀況的個人及家團發放援助金制度》;
15.16 經第4/2014號法律、第10/2016號法律、第10/2019號法律、第22/2020號法律及第10/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
15.17 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
15.18 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15.19 社會時事及撰寫建議書、報告書、專業技術意見書及公函等文件;
15.20 社會工作範疇的專業知識:社會工作方法(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及社區工作)、社會工作管理(服務方案、機構管理及績效評估)、社會工作研究方法、社會政策(政策分析及政策執行)。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
16. 任用次序
根據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合格的投考人按最後成績名單的名次順序任用。任用次序如下:
1)以編制內職位的任用方式填補職位;
2)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的任用方式填補職位。
17.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以及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8.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9.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廳長 鄭耀達
正選委員:處長 梁嘉輝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方偉文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唐翠娟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主管) 鄧麗冰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韓衛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青洲青濤大廈地面層及三樓DR/C殘疾人士日間綜合服務中心裝修承攬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款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西墳馬路6號社會工作局總部行政及人力資源處查閱,或透過社會工作局網站(http://www.ias.gov.mo/)下載。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韓衛
經遴選委員會推薦並在澳門大學校長建議下,校董會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十六)項及第三十條第三款之規定,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日舉行的校董會特別會議議決,委任莫啓明教授為澳門大學副校長,任期五年,由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起。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於澳門大學
校董會主席 林金城
根據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八十九條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澳門旅遊學院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七次之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附表一所載的領導、主管或職務主管,或其合法代任人就已批核的開支,給予支付許可及發出支付工具的權限。
二、上述權限必須由兩名獲授權人共同行使。
三、在不妨礙上款的規定下,批准支付不超過澳門元貳仟元的零用現金的開支的權限,可由一名獲授權人行使。
四、是次授權不妨礙有關的收回權及監管權。
五、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六、廢止公佈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01/2021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決議。
七、獲授權人羅曼儀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予以追認。
八、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決議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澳門旅遊學院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院長 黃竹君
委員:副院長 呂劍英
副院長 羅曼儀
財政局代表 李天碩
姓名 |
職務 |
黃竹君 |
澳門旅遊學院院長 |
呂劍英 |
澳門旅遊學院副院長 |
羅曼儀 |
澳門旅遊學院副院長 |
蘇慶富 |
行政及財政輔助處處長 |
林嘉惠 |
職務主管 |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外港新填海區25地段公共辦公大樓建造工程——基礎及地庫」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查閱。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因本委員會文誤,使刊登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有關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土木工程範疇資格認可考試(考試編號:02-CAEU-2021)之筆試結果名單中,編號第47號之准考人的資料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 |
47 |
林雪珊 |
1234XXXX |
通過 |
應為: |
47 |
林雪珊 |
1264XXXX |
通過 |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木工程師 陳滿鋒
正選委員:土木工程師 Joaquim José Cândido de Farinha Lourenço
土木工程師 李有德
土木工程師 王國慶
土木工程師 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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