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五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網頁(https://www.sasg.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s://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海 關

公 告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所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六款的規定,經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130缺的最後排名名單,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批示認可,並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或可瀏覽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黃文忠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通 告

(開考編號Rec03/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立法會執行委員會議決,並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立法會輔助部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五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輔助部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開考的職缺及立法會輔助部門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和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3. 職務內容

進行法律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或協調其他工作人員,也包括分析法案及編製相關技術意見書、構思、編定和分析由議員提出的法案、全體會議決議、簡單議決和相關意見書,以及對與立法會職責相關的文件進行法律分析。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六級別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6.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或以前),符合十月十二日第46/98/M號法令第一條規定,具有澳門官方教育制度授予的法律學士學位,或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與澳門官方教育制度相同體制取得的法律學士學位,又或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與澳門官方教育制度不同體制取得的法律學士學位並已完成澳門法律補充課程,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7. 報考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至十一月二十六日)。

7.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7.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或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於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位於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地下的立法會輔助部門公關辦公室提交。

7.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8. 報考須遞交的文件

8.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8.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8.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8.1點a)、b)及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8.3 第8.1點a)、b)及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4 如投考人無遞交第8.1點a)、b)及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8.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8.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8.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8.1點a)和b)項證明文件以及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9.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法律人員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一般知識和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立法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11.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30%;

履歷分析 = 20%。

13.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4.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地下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地下,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地下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15. 考試範圍

15.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5.2 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

15.3 現行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

15.4 現行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

15.5 十一月十四日第58/95/M號法令核准的《刑法典》

15.6 九月二日第48/96/M號法令核准的《刑事訴訟法典》

15.7 八月三日第39/99/M號法令核准的《民法典》

15.8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5.9 現行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

15.10 現行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

15.11 第13/2009號法律《關於訂定內部規範的法律制度》;

15.12 八月一日第5/94/M號法律《請願權的行使》;

15.13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5.14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15.15 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15.16 現行第11/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

15.17 現行第1/1999號決議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15.18 現行第2/2004號決議《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

15.19 第4/2000號決議《聽證規章》;

15.20 第6/2000號決議《立法會接待公眾服務》。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疇內的法例(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

16.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7.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8.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顧問,協調員 Sílvia Maria Trindade Barradas

正選委員:顧問,協調員 李寒霖

顧問,協調員 黃玉葉

候補委員:顧問,協調員 孫同鵬

技術顧問 陳慧冰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招聘編號:Rec02/2019)

茲公佈,立法會輔助部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會輔助部門定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張貼於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地下。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公 告

茲公佈,檢察長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辦公室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檢察長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六樓檢察長辦公室接待處(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檢察院網頁(http://www.mp.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炳棠


行 政 公 職 局

通 告

茲公佈,行政公職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九日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駕駛技術實踐考試),時間為四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路環蓮花海濱大馬路交通事務局重型車輛駕駛考試中心。

參加知識考試(駕駛技術實踐考試)的准考人的考試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接待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市 政 署

公 告

第07/DGF/2019號公開諮詢
出租經營位於花城公園售賣亭

按照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出租經營位於花城公園售賣亭”進行公開諮詢。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諮詢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有關是次公開諮詢之解釋會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十時,在花城公園售賣亭舉行。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壹仟元正($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市政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6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第02/DSA/2019號公開招標
為市政署提供樣本檢測服務

按照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為市政署提供樣本檢測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二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肆萬圓正($4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市政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十時,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6字樓培訓中心舉行。本署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於同一地點舉行招標解釋會。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吳秀虹

公開招標競投
修建步道及建設石排灣植物園入口工程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陸軍路。

3. 承攬工程目的:修建步道及建設石排灣植物園入口工程。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6. 臨時擔保:澳門元拾肆萬叁仟元﹝$143,000.00﹞,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7.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8. 底價:不設底價。

9.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下午五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市政署培訓中心。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伍佰元正﹝$500.00﹞﹝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3. 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90天。

14. 標書評核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工程總造價及各項單價——65%;
——合理工期——5%。
——施工方案及建議:

i. 詳細度、說明、步驟及關鍵的工作程序——6%;

ii. 人力資源及建議資源的合適性——4%。

——對類似工程之經驗:

i. 具備同類型、其金額及規模相同或更大的施工經驗——3%;

ii. 同類型公共或私人工程的履歷——2%:

——材料質量——10%;
——安全計劃——5%。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第26/DGF/2019號公開諮詢
出租經營位於區華利前地售賣亭

按照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出租經營位於區華利前地售賣亭”進行公開諮詢。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諮詢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有關是次公開諮詢之解釋會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時,在區華利前地售賣亭舉行。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壹仟元正($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市政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6字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第01/DL/2019號公開招標
市政署化驗處實驗室維護服務

按照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本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市政署化驗處實驗室維護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青洲何賢紳士大馬路市政署化驗處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青洲何賢紳士大馬路市政署化驗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貳萬伍仟圓正($25,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市政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南灣大馬路762至804號中華廣場六樓)舉行。是次公開招標的解釋會安排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正,在青洲何賢紳士大馬路化驗處,講解會後到新實驗室現場視察。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前民政總署退休技術工人唐星國之遺孀潘琼笑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茲公佈,治安警察局退休副警長鄧健良之母親劉玉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茲公佈,統計暨普查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統計範疇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統計暨普查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通 告

茲公佈,統計暨普查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二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的統計暨普查局。

參加甄選面試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茲公佈,為填補統計暨普查局編制內資訊範疇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為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的統計暨普查局。

參加甄選面試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私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經第2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工商業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一九年第三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實體

給予財政
資助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3/7/2019
25/7/2019
4/9/2019

$ 1,603,263.26

資助『代送外檢測服務』費用(2019年5至7月)。

3/7/2019
15/8/2019

$ 646,144.13

資助行業綜合競爭力提升計劃之「人力資源培訓項目」。

澳門北區工商聯會

3/7/2019

$ 731,000.00

資助開展「2019年度北區中小商戶服務中心」部份活動經費。

澳門金業同業公會

3/7/2019

$ 138,344.00

資助舉辦「2020年度標準黃金成色認可證」部份活動經費。

澳門連鎖加盟商會

18/7/2019

$ 9,840,000.00

資助“澳門特色老店品牌重塑扶助計劃”部份活動經費。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25/7/2019
22/8/2019
27/9/2019

 

$ 2,050,0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行政開支。

$ 81,588.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浸升降台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行政開支及宣傳費用。

澳門創業俱樂部

15/8/2019

$ 104,000.00

資助舉辦“女企業家分享交流會論壇兼Girls in Tech 科創培訓營”部份活動經費。

澳門旅遊零售服務業總商會

15/8/2019

$ 1,805,680.00

資助舉辦「第九屆澳門購物節——精美澳門」部份活動經費。

粵澳工商聯會

4/9/2019

$ 99,040.00

資助舉辦“山東工商考察交流團”部份活動經費。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4/9/2019

$ 164,000.00

資助『代送外檢測服務』第十年第七至第九個月(2019年8月18日至2019年11月17日)之行政運作開支。

澳門北區工商聯會

17/9/2019

$ 1,720,000.00

資助舉辦「第十二屆北區消費嘉年華」部份活動經費。

澳門中區南區工商聯會

17/9/2019

$ 1,075,000.00

資助舉辦「第十四屆中南區消費嘉年華」部份活動經費。

澳門供應商聯合會

27/9/2019

$ 94,000.00

資助舉辦「赴成都考察並進行農副產品採購活動」部份活動經費。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

18/7/2019

$ 988,500.00

資助「ATA單證冊制度」2020年度營運經費。

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

8/8/2019

$ 9,652,000.00

發放財政資助。

德順餐飲管理一人有限公司

3/7/2019

$ 32,510.48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新爾德凍肉食品有限公司

3/7/2019

$ 25,501.95

同上。

宏基行集團有限公司

3/7/2019

$ 6,245.89

同上。

江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21,898.49

同上。

遠景醫療有限公司

3/7/2019

$ 9,469.87

同上。

新匯友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6,757.99

同上。

力生環球 (澳門) 有限公司

3/7/2019

$ 18,915.54

同上。

添豐(澳門)專業乾洗有限公司

3/7/2019

$ 31,605.67

同上。

華盛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16,895.20

同上。

盛記凍肉食品店

3/7/2019

$ 14,200.92

同上。

金順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12,604.08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匯力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18,854.80

同上。

華輝印刷有限公司

3/7/2019

$ 38,621.92

同上。

澳訊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3/7/2019

$ 20,132.03

同上。

日本信用旅運(澳門)有限公司

3/7/2019

$ 16,216.42

同上。

時新企業有限公司

3/7/2019

$ 24,589.04

同上。

新星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14,178.09

同上。

龍天燒臘有限公司

3/7/2019

$ 6,392.69

同上。

偉龍洋行有限公司

3/7/2019

$ 19,842.95

同上。

青年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58,139.97

同上。

環宇國際旅運有限公司

3/7/2019

$ 12,934.36

同上。

鳳城英發餅廠

3/7/2019

$ 18,900.47

同上。

國航假期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10,956.16

同上。

駿華貿易行

3/7/2019

$ 29,191.78

同上。

澤豐美食有限公司

3/7/2019

$ 15,226.03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新濠江報業集團有限公司

3/7/2019

$ 29,737.72

同上。

全球居茶餐廳

3/7/2019

$ 12,180.36

同上。

望協醫療服務一人有限公司

3/7/2019

$ 17,248.85

同上。

錦龍冷氣電機工程

3/7/2019

$ 30,799.09

同上。

大田廚櫃有限公司

3/7/2019

$ 12,036.53

同上。

永盛茶餐廳

3/7/2019

$ 9,739.72

同上。

龍華製餅廠

3/7/2019

$ 27,949.77

同上。

頂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3/7/2019

$ 24,360.73

同上。

永峰旅行社有限公司

3/7/2019

$ 16,458.79

同上。

寧波人餐飲集團有限公司

3/7/2019

$ 17,579.89

同上。

中國天龍煙草有限公司

3/7/2019

$ 14,178.09

同上。

融盛置業有限公司

3/7/2019

$ 39,383.57

同上。

唯一專業美容中心

3/7/2019

$ 11,164.38

同上。

萬國青年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10,411.64

同上。

飛揚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26,170.19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東平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3/7/2019

$ 74,970.32

同上。

健興工程

3/7/2019

$ 33,189.30

同上。

佳釀有限公司

3/7/2019

$ 38,268.47

同上。

全球居集團有限公司

3/7/2019

$ 11,562.68

同上。

福臨氹仔漁村有限公司

3/7/2019

$ 44,657.54

同上。

瑞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3/7/2019

$ 7,807.52

同上。

恒信餐飲有限公司

3/7/2019

$ 49,279.46

同上。

合成倉儲物流有限公司

3/7/2019

$ 39,863.02

同上。

中信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18,264.84

同上。

一帶一路旅行社有限公司

3/7/2019

$ 31,981.75

同上。

輝達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20,728.81

同上。

江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15,837.06

同上。

鏡子形象2

3/7/2019

$ 15,280.59

同上。

利盛飲食企業有限公司

3/7/2019

$ 17,061.28

同上。

澳門凱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019

$ 44,155.25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連勝風行咖啡美食

3/7/2019

$ 81,940.39

同上。

博賢集團有限公司

3/7/2019

$ 39,941.42

同上。

文化文具貿易有限公司

3/7/2019

$ 42,144.06

同上。

華峰琪貿易行

3/7/2019

$ 40,504.03

同上。

新建安有限公司

3/7/2019

$ 25,504.65

同上。

建安美食有限公司

3/7/2019

$ 17,954.33

同上。

新爽爽豬肉丸美食

3/7/2019

$ 20,542.47

同上。

AA 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43,127.85

同上。

澳天年貿易有限公司

3/7/2019

$ 17,592.96

同上。

達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20,204.81

同上。

大興糧油食品有限公司

3/7/2019

$ 35,689.72

同上。

澳門街南北乾貨有限公司

3/7/2019

$ 21,112.37

同上。

振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29,670.25

同上。

博士翻譯有限公司

3/7/2019

$ 9,618.04

同上。

澳動傳科有限公司

3/7/2019

$ 43,127.86

同上。

英文(澳門)投資有限公司

3/7/2019

$ 30,333.17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彩美廣告印務有限公司

3/7/2019

$ 37,496.82

同上。

星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20,308.22

同上。

保利建築材料貿易行

3/7/2019

$ 20,337.97

同上。

新銳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3/7/2019

$ 41,846.72

同上。

黎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38,561.65

同上。

澳楹貿易有限公司

3/7/2019

$ 31,607.96

同上。

德國天明貿易行

3/7/2019

$ 48,173.52

同上。

設計家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3/7/2019

$ 37,529.94

同上。

專業海外一人有限公司

3/7/2019

$ 31,604.42

同上。

中立食品貿易洋行

3/7/2019

$ 51,598.17

同上。

PM宴會管理及制作有限公司

3/7/2019

$ 40,354.54

同上。

亞洲商業器材數碼系統

3/7/2019

$ 44,402.06

同上。

澳門鴻福醫療發展有限公司

3/7/2019

$ 58,219.17

同上。

兆豐年投資有限公司

3/7/2019

$ 51,849.31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東望洋手信有限公司

3/7/2019

$ 57,776.21

同上。

成龍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12,906.85

同上。

維康藥業有限公司

3/7/2019

$ 59,209.48

同上。

數碼寶股份有限公司

3/7/2019

$ 33,740.83

同上。

勝生企業有限公司

3/7/2019

$ 82,913.25

同上。

恆昌食品有限公司

3/7/2019

$ 43,173.52

同上。

東方X光檢驗中心

3/7/2019

$ 26,136.99

同上。

百路達自動車租賃有限公司

3/7/2019

$ 35,345.93

同上。

譚家魚翅

3/7/2019

$ 58,337.98

同上。

鄭忠記海產凍肉有限公司

3/7/2019

$ 38,141.20

同上。

忠成餃子王

3/7/2019

$ 49,919.25

同上。

型酒窖有限公司

3/7/2019

$ 37,259.20

同上。

新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3/7/2019

$ 51,303.11

同上。

添洪工程

3/7/2019

$ 31,860.73

同上。

有成菜蜜廠

3/7/2019

$ 380,485.24

同上。

金福煙草集團有限公司

3/7/2019

$ 52,319.79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新隆百貨有限公司

3/7/2019

$ 14,212.33

同上。

嘉信貿易有限公司

3/7/2019

$ 39,156.13

同上。

永記食品 (澳門) 有限公司

3/7/2019

$ 53,468.73

同上。

合生行貿易有限公司

3/7/2019

$ 57,341.01

同上。

長億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63,008.31

同上。

新富鋁質幕牆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66,764.84

同上。

宏基超級市場有限公司

3/7/2019

$ 38,128.88

同上。

新中華駕駛學校

3/7/2019

$ 12,995.44

同上。

水佬榮食品廠

3/7/2019

$ 10,972.60

同上。

勵聲燈光音響科技有限公司

3/7/2019

$ 59,165.81

同上。

盛隆貿易有限公司

3/7/2019

$ 58,981.47

同上。

天君建築有限公司

3/7/2019

$ 38,379.45

同上。

力恆旅行社有限公司

3/7/2019

$ 27,078.12

同上。

福龍食館有限公司

3/7/2019

$ 11,369.86

同上。

昭日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26,468.96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環保物流倉儲有限公司

3/7/2019

$ 232,870.82

同上。

新聯貿易有限公司

3/7/2019

$ 171,048.03

同上。

我們這一家

3/7/2019

$ 29,576.63

同上。

MTel 電信有限公司

3/7/2019

$ 40,616.43

同上。

澳門陳氏醫療中心有限公司

3/7/2019

$ 67,467.33

同上。

瑋澤數碼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35,716.88

同上。

蔡冬記美食有限公司

3/7/2019

$ 11,179.33

同上。

新大福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3/7/2019

$ 21,438.35

同上。

偉恆裝飾工程公司

3/7/2019

$ 46,396.35

同上。

廣成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42,009.13

同上。

朗高廣告製作有限公司

3/7/2019

$ 50,104.09

同上。

恒豐食品廠有限公司

3/7/2019

$ 30,715.08

同上。

匯廚有限公司

3/7/2019

$ 261,949.83

同上。

駿暉冷氣工程

3/7/2019

$ 68,693.98

同上。

積信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42,328.53

根據六月八日第16/2009號行政法規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01/04/2019 — 30/06/2019)。*

稻荷食品一人有限公司

3/7/2019

$ 41,035.19

同上。

長暉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47,479.63

同上。

培康醫療有限公司

3/7/2019

$ 10,479.44

同上。

斌達工程

3/7/2019

$ 46,156.73

同上。

匯晉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3/7/2019

$ 178,686.44

同上。

富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121,084.53

同上。

博世旅遊有限公司

3/7/2019

$ 35,351.70

同上。

石獅張氏有限公司

3/7/2019

$ 67,344.19

同上。

世裕有限公司

3/7/2019

$ 164,492.06

同上。

數碼色彩廣告製作有限公司

3/7/2019

$ 50,000.00

同上。

信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3/7/2019

$ 85,713.52

同上。

澳門勝麵牛肉麵專門店有限公司

3/7/2019

$ 89,938.80

同上。

廣達海外聘僱中心

25/7/2019

$ 36,70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新金豐麵食

25/7/2019

$ 42,5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新華空調工程有限公司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名茶匯茶業文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5/7/2019

$ 35,045.00

同上。

安生美容

25/7/2019

$ 28,925.00

同上。

愛華電業行貨倉 (B)

25/7/2019

$ 22,095.00

同上。

藝之寶裝修工程

25/7/2019

$ 40,570.00

同上。

明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建輝五金材料行

25/7/2019

$ 31,120.00

同上。

福樺工程有限公司

25/7/2019

$ 22,745.00

同上。

奧城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5/7/2019

$ 34,310.00

同上。

致成清潔管理有限公司

25/7/2019

$ 22,655.00

同上。

山葉車行有限公司

25/7/2019

$ 34,330.00

同上。

廣源地產

25/7/2019

$ 22,580.00

同上。

樂君貿易行

25/7/2019

$ 15,045.00

同上。

合成

25/7/2019

$ 41,656.00

同上。

欣欣髮型屋

25/7/2019

$ 25,965.00

同上。

成功置業

25/7/2019

$ 19,63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溫記凍肉超級市場

25/7/2019

$ 44,285.00

同上。

三興電業行

25/7/2019

$ 29,935.00

同上。

華興行

25/7/2019

$ 25,470.00

同上。

益民藥房 II

25/7/2019

$ 41,105.00

同上。

滾蛋小食

25/7/2019

$ 27,800.00

同上。

迅安車行

25/7/2019

$ 48,965.00

同上。

陸明裝修工程

25/7/2019

$ 27,895.00

同上。

為美專業護膚

25/7/2019

$ 30,945.00

同上。

愛華電業行貨倉 (A)

25/7/2019

$ 18,025.00

同上。

葵記運輸

25/7/2019

$ 30,855.00

同上。

耿記點心 (0239925)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耿記點心 (0240917)

25/7/2019

$ 24,975.00

同上。

南昌士多

25/7/2019

$ 49,550.00

同上。

淞意錶行

25/7/2019

$ 16,135.00

同上。

百麗時裝

25/7/2019

$ 38,225.00

同上。

德誠行燃氣

25/7/2019

$ 50,0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友成行

25/7/2019

$ 41,610.00

同上。

得寶食府

25/7/2019

$ 47,630.00

同上。

榮發食品貿易行

25/7/2019

$ 28,710.00

同上。

潤德酒業

25/7/2019

$ 37,060.00

同上。

業發五金機械廠

25/7/2019

$ 35,085.00

同上。

檸檬大王

25/7/2019

$ 41,325.00

同上。

君祺電腦有限公司

25/7/2019

$ 32,101.00

同上。

熱潮一人有限公司

25/7/2019

$ 26,576.50

同上。

Top Fashion

25/7/2019

$ 49,850.00

同上。

完美坊專業美容中心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德記美食

25/7/2019

$ 36,100.00

同上。

百佳攝影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銘匠建材裝修工程

25/7/2019

$ 31,700.00

同上。

友記便利店

25/7/2019

$ 25,300.00

同上。

麻辣無情

25/7/2019

$ 39,161.00

同上。

全記雜貨

25/7/2019

$ 41,47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益源堂綜合診所

25/7/2019

$ 38,400.00

同上。

百強工作室一人有限公司

25/7/2019

$ 38,600.00

同上。

富榮地產

25/7/2019

$ 42,450.00

同上。

利達車行

25/7/2019

$ 45,408.00

同上。

清湯牛雜皇

25/7/2019

$ 37,508.00

同上。

新福苑美食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霞姨燒味

25/7/2019

$ 32,700.00

同上。

威記貿易行

25/7/2019

$ 39,100.00

同上。

百分百髮型有限公司

25/7/2019

$ 48,250.00

同上。

羅記鮮果

25/7/2019

$ 26,900.00

同上。

上誠地產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新新顧問服務有限公司

25/7/2019

$ 40,900.00

同上。

德記美食

25/7/2019

$ 32,400.00

同上。

法竇

25/7/2019

$ 29,100.00

同上。

趣味軒雜架

25/7/2019

$ 20,750.00

同上。

英姐收賣雜物

25/7/2019

$ 26,650.00

同上。

牛仔屋

25/7/2019

$ 32,12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關東煮小食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千笹日本料理

25/7/2019

$ 44,105.00

同上。

盛興珠寶有限公司

25/7/2019

$ 39,410.00

同上。

VIT——車隊護理中心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偉豪傢俬建材有限公司

25/7/2019

$ 47,950.00

同上。

彩香園咖啡食店

25/7/2019

$ 31,675.00

同上。

益新服裝

25/7/2019

$ 27,825.00

同上。

愛健康藥房

25/7/2019

$ 34,200.00

同上。

惠榮裝修工程公司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新勝記貿易行

25/7/2019

$ 48,990.00

同上。

盛記食品工場

25/7/2019

$ 24,650.00

同上。

海誠代收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然記行磁磚

25/7/2019

$ 36,750.00

同上。

勝記麵包專門店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金莎地產投資貿易行

25/7/2019

$ 35,000.00

同上。

遊戲男孩

25/7/2019

$ 50,0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榮福珠寶

25/7/2019

$ 37,950.00

同上。

新偉成咖啡美食

25/7/2019

$ 28,550.00

同上。

麥當娜(沙欄仔)麵包西餅店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譚家魚翅

25/7/2019

$ 39,280.00

同上。

咖喱榮

25/7/2019

$ 28,880.00

同上。

達成地產

25/7/2019

$ 35,500.00

同上。

澳雅美美容連鎖中心

25/7/2019

$ 40,300.00

同上。

豐南物業投資

25/7/2019

$ 32,905.00

同上。

金滿鐘錶珠寶金行

25/7/2019

$ 41,615.00

同上。

金滿堂甜品

25/7/2019

$ 35,680.00

同上。

石街咖啡

25/7/2019

$ 25,425.00

同上。

好境點心專門店

25/7/2019

$ 49,650.00

同上。

金山凍肉食品有限公司

25/7/2019

$ 41,098.00

同上。

坤輝工程公司

25/7/2019

$ 28,55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明記小食

25/7/2019

$ 34,600.00

同上。

興運貿易公司

25/7/2019

$ 29,190.00

同上。

興行車行

25/7/2019

$ 47,335.00

同上。

香港通訊

25/7/2019

$ 20,100.00

同上。

新珍味屋

25/7/2019

$ 24,098.00

同上。

樂宜居傢俬

25/7/2019

$ 28,000.00

同上。

同發建築工程置業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APU手作茶.咖啡

25/7/2019

$ 37,700.00

同上。

同發魚翅海產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美顏坊

25/7/2019

$ 30,950.00

同上。

旺國移動數碼

25/7/2019

$ 13,050.00

同上。

甜不甩甜品外賣專門店

25/7/2019

$ 21,750.00

同上。

西黛美容中心

25/7/2019

$ 42,150.00

同上。

韶順車行有限公司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建富車行

25/7/2019

$ 29,280.00

同上。

咖喱榮

25/7/2019

$ 47,980.00

同上。

菲菲髮型屋

25/7/2019

$ 20,40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紅美庄

25/7/2019

$ 37,800.00

同上。

慈博大藥房

25/7/2019

$ 43,515.00

同上。

漮霖醫務中心(沙梨頭)

25/7/2019

$ 46,740.00

同上。

林氏裝修工程

25/7/2019

$ 29,000.00

同上。

澳基駕駛學校有限公司

25/7/2019

$ 35,288.00

同上。

城市美食倉庫

25/7/2019

$ 49,920.00

同上。

城市美食

25/7/2019

$ 43,098.00

同上。

世界電業行

25/7/2019

$ 40,825.00

同上。

力嘉地產有限公司

25/7/2019

$ 41,960.00

同上。

逸麗商店

25/7/2019

$ 43,000.00

同上。

楊枝金撈甜品

25/7/2019

$ 35,120.00

同上。

創楓汽車有限公司

25/7/2019

$ 36,950.00

同上。

宏圖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5/7/2019

$ 31,850.00

同上。

富華酒店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中興文儀用品有限公司

25/7/2019

$ 29,980.00

同上。

宏發五金

25/7/2019

$ 28,53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繁榮眼鏡

25/7/2019

$ 25,940.00

同上。

昌記糧油雜貨

25/7/2019

$ 35,000.00

同上。

偉庭汽車美容

25/7/2019

$ 43,100.00

同上。

明發家庭用品

25/7/2019

$ 30,465.00

同上。

明發超級市場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全意創作

25/7/2019

$ 46,800.00

同上。

灝昇物業

25/7/2019

$ 18,950.00

同上。

金泉貿易水電冷氣工程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安生美容

25/7/2019

$ 45,725.00

同上。

遠記裝修工程

25/7/2019

$ 30,775.00

同上。

安田咖啡美食

25/7/2019

$ 48,050.00

同上。

天妍美國際美容有限公司

25/7/2019

$ 27,400.00

同上。

速億電訊

25/7/2019

$ 30,600.00

同上。

渝都

25/7/2019

$ 21,155.00

同上。

英華雙語補習中心(2)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艾佩兒鞋業

25/7/2019

$ 37,528.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康賢醫療中心(渡船街)

25/7/2019

$ 35,880.00

同上。

劉秀蓮牙科醫師

25/7/2019

$ 34,150.00

同上。

華駿地產貿易行

25/7/2019

$ 34,550.00

同上。

賴聲海中醫生診所

25/7/2019

$ 19,250.00

同上。

嘉仁醫療中心

25/7/2019

$ 46,150.00

同上。

中華參茸貿易行

25/7/2019

$ 34,480.00

同上。

Mr Pet Grooming

25/7/2019

$ 41,000.00

同上。

青年國際旅遊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筷子基富記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星海產超市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岩風味料理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安格汽車電單車教授駕駛學校有限公司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Seoul Station Fashion

25/7/2019

$ 28,065.00

同上。

昊城建材裝飾工程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怡安物業

25/7/2019

$ 27,750.00

同上。

Qsupport 驕斯博天然乳膠產品專賣店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高邇派時裝

25/7/2019

$ 24,88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樂淘物流有限公司

25/7/2019

$ 31,244.00

同上。

集家

25/7/2019

$ 30,000.00

同上。

榮福五金

25/7/2019

$ 43,800.00

同上。

蔡強建築商

25/7/2019

$ 34,644.00

同上。

逸盛動力有限公司

25/7/2019

$ 38,700.00

同上。

新宏興車行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天山蔘茸行

25/7/2019

$ 28,095.00

同上。

澳門金非豬潤麵

25/7/2019

$ 21,550.00

同上。

貢茶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慧雅美髮美容中心

25/7/2019

$ 40,925.00

同上。

嵐軒美容中心

25/7/2019

$ 20,160.00

同上。

ATP — Ásia, Sociedade Unipessoal Limitada

25/7/2019

$ 28,630.00

同上。

萬利藥房(新馬路店)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奔馳車行

25/7/2019

$ 33,000.00

同上。

球記小食

25/7/2019

$ 43,028.00

同上。

超勝珍珠咖啡美食

25/7/2019

$ 19,35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永興車行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品味私房烘焙

25/7/2019

$ 17,000.00

同上。

Harrodz

25/7/2019

$ 34,300.00

同上。

佰德利有限公司

25/7/2019

$ 26,280.00

同上。

Market 360

25/7/2019

$ 22,100.00

同上。

營聚勝咖啡美食

25/7/2019

$ 46,700.00

同上。

超音速搖控模型中心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明發倉庫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雍記甜品

25/7/2019

$ 29,225.00

同上。

奧盟管理顧問(澳門)有限公司

25/7/2019

$ 42,290.00

同上。

聯盛五金行

25/7/2019

$ 45,285.00

同上。

路環咖啡

25/7/2019

$ 49,860.00

同上。

創華居家具用品

25/7/2019

$ 32,670.00

同上。

英記地產

25/7/2019

$ 39,000.00

同上。

發記粉麵廠

25/7/2019

$ 45,900.00

同上。

家和小食

25/7/2019

$ 44,94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家和日本食品市場

25/7/2019

$ 37,245.00

同上。

飛宏綜合醫療中心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裕記運輸行

25/7/2019

$ 43,718.00

同上。

協和裝修廣告

25/7/2019

$ 46,750.00

同上。

28 時裝店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榮錩中葯房

25/7/2019

$ 44,545.00

同上。

愛華電業行

25/7/2019

$ 27,855.00

同上。

白雪公主咖啡餅店

25/7/2019

$ 30,600.00

同上。

安記鮮菓士多

25/7/2019

$ 36,210.00

同上。

才樺廣告制作

25/7/2019

$ 36,160.00

同上。

柏強五金機器

25/7/2019

$ 26,200.00

同上。

盈澔置業有限公司

25/7/2019

$ 20,360.00

同上。

阿一美食

25/7/2019

$ 27,500.00

同上。

力新汽車用品

25/7/2019

$ 21,500.00

同上。

興泰錶飾珠寶金行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遠東參茸海味貿易行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五金軒

25/7/2019

$ 39,6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汶彩養生館

25/7/2019

$ 27,800.00

同上。

萬生堂

25/7/2019

$ 35,335.00

同上。

創富

25/7/2019

$ 39,570.00

同上。

VIT——車隊護理中心

25/7/2019

$ 50,000.00

同上。

順業工程

25/7/2019

$ 47,940.00

同上。

裕永貿易(澳門)

25/7/2019

$ 25,528.00

同上。

新光電池

25/7/2019

$ 41,735.00

同上。

新雅圖機電工程一人有限公司

25/7/2019

$ 27,150.00

同上。

何建國藝術工作室

25/7/2019

$ 44,030.00

同上。

永昌雜貨蔬果

25/7/2019

$ 37,530.00

同上。

新穎改衫

25/7/2019

$ 28,900.00

同上。

大四喜

25/7/2019

$ 39,300.00

同上。

陳榮添工作室

25/7/2019

$ 25,900.00

同上。

天朗補習中心

25/7/2019

$ 22,200.00

同上。

經緯出版社

25/7/2019

$ 27,100.00

同上。

168 鋼閘

25/7/2019

$ 37,175.00

同上。

綠能機電工程

25/7/2019

$ 35,15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陳暖醫務所

25/7/2019

$ 44,050.00

同上。

巧廚坊美食

25/7/2019

$ 49,400.00

同上。

順景玉佛精品店

25/7/2019

$ 35,250.00

同上。

澳門冠環球

25/7/2019

$ 23,150.00

同上。

咖喱釗粥麵

25/7/2019

$ 17,280.00

同上。

美利堅餅店

22/8/2019

$ 30,060.00

同上。

益民藥房

22/8/2019

$ 39,905.00

同上。

天麗手作坊

22/8/2019

$ 35,745.00

同上。

同利合記

22/8/2019

$ 27,590.00

同上。

天一美妝

22/8/2019

$ 47,730.00

同上。

新萬通貿易行

22/8/2019

$ 47,850.00

同上。

Decoração Sang Pak Kai

22/8/2019

$ 42,320.00

同上。

甜著幸福

22/8/2019

$ 46,550.00

同上。

新信義冷氣工程

22/8/2019

$ 46,150.00

同上。

風土咖啡

22/8/2019

$ 49,350.00

同上。

聯合駕駛學校有限公司

22/8/2019

$ 37,4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得偉車輛貿易有限公司

22/8/2019

$ 22,900.00

同上。

105 Café

22/8/2019

$ 44,750.00

同上。

潘念記地產

22/8/2019

$ 47,300.00

同上。

美國花旗參行

22/8/2019

$ 37,400.00

同上。

民生藥房

22/8/2019

$ 31,140.00

同上。

卓怡醫務中心

22/8/2019

$ 44,025.00

同上。

新和興餅店

22/8/2019

$ 34,000.00

同上。

科俊行

22/8/2019

$ 37,594.40

同上。

億啓尚教育有限公司

22/8/2019

$ 46,350.00

同上。

味美燒腊美食

22/8/2019

$ 18,360.00

同上。

新金明貿易公司

22/8/2019

$ 41,500.00

同上。

大藥方中藥房

22/8/2019

$ 44,450.00

同上。

同濟藥房 II

22/8/2019

$ 31,850.00

同上。

信威地產

22/8/2019

$ 41,950.00

同上。

明利國際貿易

22/8/2019

$ 50,000.00

同上。

森譽——家庭電器工程維修有限公司

22/8/2019

$ 40,09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太平電器有限公司

22/8/2019

$ 50,000.00

同上。

大明郵票錢幣社

22/8/2019

$ 22,375.00

同上。

茂記鮮果士多

22/8/2019

$ 49,400.00

同上。

華仕車行

22/8/2019

$ 34,750.00

同上。

大三巴出口成衣

22/8/2019

$ 33,635.00

同上。

尚堂

22/8/2019

$ 50,000.00

同上。

中興傢俬

22/8/2019

$ 41,600.00

同上。

名師名店髮型設計有限公司

22/8/2019

$ 43,100.00

同上。

Pace

22/8/2019

$ 50,000.00

同上。

坤記百貨

22/8/2019

$ 28,360.00

同上。

加森貿易

22/8/2019

$ 30,500.00

同上。

寶生堂中藥房

22/8/2019

$ 41,200.00

同上。

晉誠物業代理有限公司

22/8/2019

$ 28,185.00

同上。

永生祥

22/8/2019

$ 44,300.00

同上。

趣香行

22/8/2019

$ 46,550.00

同上。

皇朝電業行

22/8/2019

$ 48,540.00

同上。

景輝磚業

22/8/2019

$ 33,16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造型髮型設計

22/8/2019

$ 40,400.00

同上。

Gamers Queendom

22/8/2019

$ 41,125.00

同上。

漮霖醫務中心(台山)

22/8/2019

$ 39,590.00

同上。

俊合魚蝦欄

22/8/2019

$ 49,520.00

同上。

樂居商務地產代理

22/8/2019

$ 32,400.00

同上。

李福洲建築一人有限公司

22/8/2019

$ 20,800.00

同上。

恆昇藥房

22/8/2019

$ 38,800.00

同上。

銀龍粉麵咖啡

22/8/2019

$ 35,234.00

同上。

廣華超記小食

22/8/2019

$ 47,400.00

同上。

東興石油氣行

22/8/2019

$ 41,300.00

同上。

萃萃泡沫茶坊

22/8/2019

$ 28,800.00

同上。

水母(澳門)防汛工程有限公司

22/8/2019

$ 50,000.00

同上。

單車仔汽車服務維修中心

22/8/2019

$ 44,400.00

同上。

建安地產代理公司

22/8/2019

$ 26,650.00

同上。

澳門美福福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2/8/2019

$ 31,330.00

同上。

路環壹號

22/8/2019

$ 50,0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通利百貨

22/8/2019

$ 23,700.00

同上。

榮譽電業

22/8/2019

$ 50,000.00

同上。

雄發地產

22/8/2019

$ 15,400.00

同上。

慧研養髮館

22/8/2019

$ 33,450.00

同上。

大圓方置業有限公司

22/8/2019

$ 18,520.00

同上。

巧迷咖啡茶鮮泡

22/8/2019

$ 48,470.50

同上。

泓豐物業代理

22/8/2019

$ 27,584.00

同上。

美髮堂

22/8/2019

$ 32,217.00

同上。

德順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22/8/2019

$ 28,860.00

同上。

昇馬小食

22/8/2019

$ 32,484.00

同上。

美施美容美髮

22/8/2019

$ 32,650.00

同上。

蜀味廂私房麻辣燙

22/8/2019

$ 30,500.00

同上。

慧蓉美容中心

22/8/2019

$ 30,350.00

同上。

Forest Fashion Ideas

22/8/2019

$ 38,220.00

同上。

Bubble

22/8/2019

$ 24,820.00

同上。

祥興裝修

27/9/2019

$ 20,750.00

同上。

魔髮屋

27/9/2019

$ 32,93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綠星緣花藝培訓教育中心

27/9/2019

$ 19,200.00

同上。

澳門利琒瑞林業發展有限公司

27/9/2019

$ 11,500.00

同上。

新建輝工程有限公司

27/9/2019

$ 27,875.00

同上。

合之建裝飾及工程一人有限公司

27/9/2019

$ 49,400.00

同上。

新陞摩托車行

27/9/2019

$ 22,450.00

同上。

民安世記

27/9/2019

$ 48,300.00

同上。

新永成汽車修理廠

27/9/2019

$ 40,760.00

同上。

義合汽車美容有限公司

27/9/2019

$ 39,840.00

同上。

27/9/2019

$ 26,400.00

同上。

六喜麵家

27/9/2019

$ 48,750.00

同上。

小甜甜

27/9/2019

$ 46,550.00

同上。

尚悅坊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順景餅家

27/9/2019

$ 43,200.00

同上。

穎儀時裝

27/9/2019

$ 25,350.00

同上。

小愛迪生教育中心VII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時間地帶

27/9/2019

$ 34,18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栢莉護膚美容中心

27/9/2019

$ 34,500.00

同上。

茂田家貿易行

27/9/2019

$ 16,930.00

同上。

米米店 II

27/9/2019

$ 22,400.00

同上。

金宜地產

27/9/2019

$ 29,080.00

同上。

新法數碼攝影器材

27/9/2019

$ 28,600.00

同上。

NB Beauty Natural Organic Wellness

27/9/2019

$ 37,850.00

同上。

新聯發雪糕有限公司

27/9/2019

$ 48,885.00

同上。

珍珍燒臘外賣店

27/9/2019

$ 30,200.00

同上。

捷能廚具設備有限公司

27/9/2019

$ 27,800.00

同上。

澳門新華凍房有限公司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麥當娜餅店

27/9/2019

$ 17,135.00

同上。

明德醫療中心

27/9/2019

$ 29,130.00

同上。

華庭軒廚櫃地板

27/9/2019

$ 30,000.00

同上。

娜娜美甲屋

27/9/2019

$ 42,650.00

同上。

麗妃專業美容中心

27/9/2019

$ 45,500.00

同上。

景悅音樂教育中心

27/9/2019

$ 32,95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新明記咖啡 (0254055)

27/9/2019

$ 31,050.00

同上。

新明記咖啡 (0118028)

27/9/2019

$ 36,300.00

同上。

章容記書局

27/9/2019

$ 43,900.00

同上。

品一燒

27/9/2019

$ 44,250.00

同上。

正宗四川酸辣粉 2 (0129381)

27/9/2019

$ 33,150.00

同上。

正宗四川酸辣粉 2 (0145579)

27/9/2019

$ 47,050.00

同上。

新華光有限公司

27/9/2019

$ 39,600.00

同上。

威達利(澳門)有限公司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金獅餅店

27/9/2019

$ 48,950.00

同上。

樓蘭拉面館(伊斯蘭)

27/9/2019

$ 48,000.00

同上。

蔓迪斯設計

27/9/2019

$ 36,200.00

同上。

唯美

27/9/2019

$ 36,950.00

同上。

百匯兌換有限公司

27/9/2019

$ 28,750.00

同上。

歐陸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7/9/2019

$ 25,358.00

同上。

民藝行

27/9/2019

$ 47,95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寶來貿易行

27/9/2019

$ 16,800.00

同上。

根記貿易行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滿輝美食

27/9/2019

$ 20,400.00

同上。

仙子歐日韓時裝店

27/9/2019

$ 33,450.00

同上。

潮流家居有限公司

27/9/2019

$ 36,500.00

同上。

仁仁堂中藥房

27/9/2019

$ 18,900.00

同上。

天誠數碼科技

27/9/2019

$ 24,400.00

同上。

A+ 專業美容中心

27/9/2019

$ 31,800.00

同上。

林琳美容技術中心

27/9/2019

$ 21,450.00

同上。

龍門辣雞美食

27/9/2019

$ 14,550.00

同上。

瀛B坊有限公司

27/9/2019

$ 33,750.00

同上。

聖美利餅店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十月初五餅家

27/9/2019

$ 33,900.00

同上。

精美商標

27/9/2019

$ 20,950.00

同上。

利源裝修工程

27/9/2019

$ 38,100.00

同上。

康記

27/9/2019

$ 25,450.00

同上。

祥興隆

27/9/2019

$ 33,31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財興電業行

27/9/2019

$ 32,790.00

同上。

彬記建材及設備(澳門)有限公司

27/9/2019

$ 32,330.00

同上。

炸遍工房

27/9/2019

$ 28,500.00

同上。

唯美

27/9/2019

$ 39,400.00

同上。

鏵譽金行

27/9/2019

$ 28,200.00

同上。

果然翁食品有限公司

27/9/2019

$ 40,300.00

同上。

花雨咖啡

27/9/2019

$ 28,500.00

同上。

樂居設計裝修工程

27/9/2019

$ 22,570.00

同上。

升麟美食

27/9/2019

$ 22,400.00

同上。

大酉食品

27/9/2019

$ 17,700.00

同上。

百盛空調(澳門)有限公司

27/9/2019

$ 38,650.00

同上。

東京潮流特區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雲姐工房

27/9/2019

$ 22,600.00

同上。

鳳城禮記魚翅海鮮酒家

27/9/2019

$ 26,140.00

同上。

甜姐兒

27/9/2019

$ 38,200.00

同上。

目作舍

27/9/2019

$ 30,695.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華軒甜品

27/9/2019

$ 30,450.00

同上。

M Hair Studio

27/9/2019

$ 42,350.00

同上。

新興業工程有限公司

27/9/2019

$ 38,190.00

同上。

月子手作坊

27/9/2019

$ 19,240.00

同上。

Rrj.Lee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巴西麵包餅店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泓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27/9/2019

$ 18,925.00

同上。

海宜家機能矽藻泥

27/9/2019

$ 39,300.00

同上。

悅美專業美容

27/9/2019

$ 34,400.00

同上。

萬生海味食品有限公司

27/9/2019

$ 31,170.00

同上。

時時美養生美容有限公司

27/9/2019

$ 27,670.00

同上。

Omaya 乳溝起司春川炒雞

27/9/2019

$ 43,450.00

同上。

愛點心

27/9/2019

$ 39,100.00

同上。

豪逸投資有限公司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家家樂超級市場

27/9/2019

$ 50,000.00

同上。

三和車行 (0107556)

27/9/2019

$ 21,63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三和車行 (0225945)

27/9/2019

$ 34,980.00

同上。

三和裝修工程公司

27/9/2019

$ 22,330.00

同上。

蔡強建築商

25/7/2019

$ 100,0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浸升降台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Harrodz

25/7/2019

$ 84,000.00

同上。

葉公中式糖水一人有限公司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Sweetie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栢莉護膚美容中心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獨角獸燒烤

25/7/2019

$ 91,200.00

同上。

城市美食倉庫

25/7/2019

$ 45,440.00

同上。

嘗手作烘焙教育中心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廣利裝修工程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關東煮小食

25/7/2019

$ 51,2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浸升降台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奧盟管理顧問(澳門)有限公司

25/7/2019

$ 91,200.00

同上。

歐亞磚瓦英坭灰料

25/7/2019

$ 96,800.00

同上。

瑩潔服務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廣利五金有限公司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愛樂琴行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愛樂音樂教育中心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超音速搖控模型中心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廣生源貿易有限公司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小甜甜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大四喜

25/7/2019

$ 100,000.00

同上。

法竇

22/8/2019

$ 100,000.00

同上。

英利魚欄

22/8/2019

$ 100,000.00

同上。

惠霖中藥房

22/8/2019

$ 100,000.00

同上。

裕記運輸行

27/9/2019

$ 78,400.00

同上。

裕永貿易(澳門)

27/9/2019

$ 76,800.00

《中小企業安裝防浸升降台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百佳攝影

27/9/2019

$ 80,800.00

同上。

馬交仔咖啡室

27/9/2019

$ 100,000.00

同上。

金海馬美食 (0023231)

4/9/2019

$ 12,500.00

《中小企巨災財產保險資助計劃》。

金海馬美食 (0024016)

4/9/2019

$ 12,500.00

同上。

牛記咖喱美食

4/9/2019

$ 25,000.00

同上。

新鴻運來美食

27/9/2019

$ 12,500.00

同上。

利軒冰室

27/9/2019

$ 25,000.00

同上。

龍昌行

27/9/2019

$ 12,500.00

同上。

名創優品 (0236658)

27/9/2019

$ 12,500.00

同上。

名創優品 (0247278)

27/9/2019

$ 12,500.00

同上。

超勝珍珠咖啡美食

27/9/2019

$ 12,500.00

同上。

廣達海外聘僱中心

27/9/2019

$ 12,500.00

同上。

寶福軒食館

27/9/2019

$ 12,500.00

同上。

陸創興

25/7/2019

$ 9,200.00

《中葡青年創新創業交流計劃》參與者的資助款項。

Manuel Vasconcelos Ferreira Correia da Silva

25/7/2019

$ 12,500.00

同上。

劉妙琳

27/9/2019

$ 14,600.00

同上。

曾安琪

27/9/2019

$ 14,600.00

同上。

徐丹

27/9/2019

$ 13,400.00

同上。

梁建寶

27/9/2019

$ 10,100.00

同上。

張芯宜

27/9/2019

$ 10,100.00

同上。

陳永城

27/9/2019

$ 10,100.00

同上。

譚家寶

27/9/2019

$ 27,500.00

同上。

高咏紅

27/9/2019

$ 27,500.00

同上。

林玲玲

27/9/2019

$ 27,500.00

同上。

* 透過澳門金融管理局結算及支付。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

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建業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開考編號:MOT-L-001-GASPF/2019)

茲公佈,為填補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辦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實踐考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商業大馬路澳門財富中心13樓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網頁https://www.gaspf.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主任 莫苑梨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三十日告示

按治安警察局前第一職階警員,楊慧津的母親劉麗萍的要求,領取該已故人員的死亡津貼、假期津貼、聖誕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以及父親楊瑞垣領取喪葬津貼,現通知所有自認為有權收取上述津貼及補償的人士,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作出申請,倘若在此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上述申請人的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治 安 警 察 局

通 告

批示:47/CPSP/2019P

根據第34/2018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四款、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212/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中第四款所賦予之權限,本人決定:

一. 將本人經轉授而獲得之權限轉授予策劃行動廳廳長,警務總長編號102971,趙崇遠,該等權限記載於所述批示第一、(三)(2)款:

一、(三)(2)批准提供與治安警察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 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四. 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五. 廢止公佈於二零一九年二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之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第9/CPSP/2019P號批示之內容。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梁文昌警務總監

批示:48/CPSP/2019P

根據第34/2018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四款、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24/92/M號法令第九條及第212/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中第四款所賦予之權限,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經轉授而獲得之權限授予及轉授予澳門警務廳代指揮官,副警務總長編號108971,江偉俊:

(一)、根據第24/92/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及第三款所規定之監察及罰款之科處;

(二)、本人經轉授權獲得之記載於上述批示第一、(三)(2)款之權限:批准提供與治安警察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四、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梁文昌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通 告

就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司法警察局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取錄及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二十八缺,現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批示,許可更改典試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席:陳堅雄 副局長

正選委員:馮浩賢 廳長

梁文照 廳長

候補委員:莫向堯 處長

薛專耀 一等督察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薛仲明


懲 教 管 理 局

公 告

茲公佈,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心理學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通 告

甄選面試

(開考編號:2019/I04/AP/OQ)

茲公佈,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廚房工場範疇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同一職程及同一職務範疇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通知在知識考試(實踐考試)成績名單中合格的投考人,須於以下日期、時間及地點進行甄選面試:

日期

29/11/2019(星期五)

時間

10H30 - 10H45

地點

懲教管理局

地址

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

辦理進入懲教管理局
登記的截止時間

考試開始前15分鐘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其他重要資訊,於同日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懲教管理局網頁(http://www.dsc.gov.mo/)或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消 防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第四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開考通告,關於開考升級課程考試,以填補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中現有之十五個消防區長空缺。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確認之投考人名單,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通告公布日起張貼於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接待及投訴中心,以供查閱,為期十日。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消防局

局長 梁毓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經第2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衛生局現公佈二零一九年第三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給予財政
資助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醫務行政學會

2/7/2019

$ 23,500.00

資助該會舉行醫學學術會議。

4/9/2019

$ 66,000.00

資助該會考察交流團活動。

澳門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3/7/2019

$ 7,464.6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鏡湖醫院慈善會

3/7/2019

$ 167,700.00

子宮頸癌篩查三月份的化驗費。

3/7/2019

$ 865,581.00

四月份提供特殊檢查項目的協議資助。

3/7/2019

$ 2,268,400.00

四月份對康寧中心的協議資助。

3/7/2019

$ 6,994,000.00

四月份提供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3/7/2019

$ 563,333.00

四月份提供門診服務的協議資助。

3/7/2019

$ 3,815,313.00

四月份提供門診、急診和防疫站服務的協議資助。

3/7/2019

$ 85,400.00

四月份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查服務的協議資助。

16/7/2019

$ 10,285,000.00

第二期投資發展資助。

16/7/2019

$ 290,400.00

子宮頸癌篩查四月份和五月份的化驗費。

16/7/2019

$ 196,214.00

五月份提供特殊檢查項目的協議資助。

16/7/2019

$ 2,149,600.00

五月份對康寧中心的協議資助。

16/7/2019

$ 6,994,000.00

五月份提供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16/7/2019

$ 34,689,712.00

五月份提供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16/7/2019

$ 563,333.00

五月份提供門診服務的協議資助。

16/7/2019

$ 10,852,560.00

四月份非轉介心科病人醫療費用的協議資助。

23/7/2019

$ 4,115,923.00

五月份提供門診、急診和防疫站服務的協議資助。

23/7/2019

$ 80,500.00

五月份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查服務的協議資助。

13/8/2019

$ 146,400.00

子宮頸癌篩查六月份的化驗費。

13/8/2019

$ 591,137.00

六月份提供特殊檢查項目的協議資助。

13/8/2019

$ 2,340,400.00

六月份對康寧中心的協議資助。

13/8/2019

$ 9,221,754.00

五月份非轉介心科病人醫療費用的協議資助。

13/8/2019

$ 7,247,800.00

六月份非轉介心科病人醫療費用的協議資助。

13/8/2019

$ 6,994,000.00

六月份提供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13/8/2019

$ 563,334.00

六月份提供門診服務的協議資助。

20/8/2019

$ 33,772,630.00

六月份提供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5/9/2019

$ 153,000.00

子宮頸癌篩查七月份的化驗費。

5/9/2019

$ 3,877,313.00

六月份提供門診、急診和防疫站服務的協議資助。

5/9/2019

$ 92,750.00

六月份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查服務的協議資助。

25/9/2019

$ 8,793,748.00

七月份非轉介心科病人醫療費用的協議資助。

25/9/2019

$ 573,038.00

七月份提供特殊檢查項目的協議資助。

25/9/2019

$ 2,335,600.00

七月份對康寧中心的協議資助。

25/9/2019

$ 37,429,855.00

七月份提供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25/9/2019

$ 6,994,000.00

七月份提供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25/9/2019

$ 563,333.00

七月份提供門診服務的協議資助。

聖羅撒英文中學

4/7/2019

$ 5,22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4/7/2019

$ 3,251.1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澳門大學學生會

4/7/2019

$ 4,20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澳門浸信中學

5/7/2019

$ 6,00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7/8/2019

$ 6,00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高美士中葡中學家長會

10/7/2019

$ 4,00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10/7/2019

$ 1,444,312.50

工人醫療所門診服務五月份資助。

10/7/2019

$ 17,52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四月份和五月份資助。

10/7/2019

$ 1,401,904.17

康復中心七月份資助。

7/8/2019

$ 1,250,687.50

工人醫療所門診服務六月份資助。

7/8/2019

$ 8,88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六月份資助。

7/8/2019

$ 1,401,904.17

康復中心八月份資助。

7/8/2019

$ 2,428,140.00

家居護理服務第二季度資助。

7/8/2019

$ 4,560.00

愛滋病快速測試第二季度資助。

7/8/2019

$ 39,030.00

工人醫療所「性病/愛滋病防治合作計劃」第二季度資助。

3/9/2019

$ 1,203,062.50

工人醫療所門診服務七月份資助。

3/9/2019

$ 12,24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七月份資助。

11/9/2019

$ 1,401,904.17

康復中心九月份資助。

23/9/2019

$ 43,134.00

資助康復中心購買電器。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10/7/2019

$ 390,312.50

門診服務五月份資助。

10/7/2019

$ 1,68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四月份和五月份資助。

7/8/2019

$ 351,187.50

門診服務六月份資助。

7/8/2019

$ 96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六月份資助。

7/8/2019

$ 360.00

愛滋病快速測試第二季度資助。

7/8/2019

$ 7,00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3/9/2019

$ 334,937.50

門診服務七月份資助。

澳門仁慈堂

10/7/2019

$ 37,100.00

澳門仁慈堂屬下安老院提供醫療服務七月份資助。

7/8/2019

$ 37,100.00

澳門仁慈堂屬下安老院提供醫療服務八月份資助。

10/9/2019

$ 37,100.00

澳門仁慈堂屬下安老院提供醫療服務九月份資助。

澳門青鳥外展協會

10/7/2019

$ 84,266.67

外展服務計劃和性病檢測服務七月份資助。

7/8/2019

$ 84,266.67

外展服務計劃和性病檢測服務八月份資助。

11/9/2019

$ 84,266.67

外展服務計劃和性病檢測服務九月份資助。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10/7/2019

$ 62,130.00

心理治療服務五月份資助。

10/7/2019

$ 212,88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四月份和五月份資助。

7/8/2019

$ 33,320.00

愛滋病快速測試第二季度資助。

7/8/2019

$ 107,28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六月份資助。

15/8/2019

$ 70,965.00

心理治療服務六月份資助。

3/9/2019

$ 110,16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七月份資助。

11/9/2019

$ 77,235.00

心理治療服務七月份資助。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10/7/2019

$ 59,760.00

牙周潔治服務五份資助。

10/7/2019

$ 117,950.00

牙溝封閉服務五月份資助。

12/7/2019

$ 11,115.00

心理治療服務五月份資助。

15/8/2019

$ 44,280.00

牙周潔治服務六月份資助。

15/8/2018

$ 89,085.00

牙溝封閉服務六月份資助。

15/8/2019

$ 5,415.00

心理治療服務六月份資助。

11/9/2019

$ 45,720.00

牙周潔治服務七月份資助。

11/9/2019

$ 168,360.00

牙溝封閉服務七月份資助。

11/9/2019

$ 9,975.00

心理治療服務七月份資助。

澳門歸僑總會

10/7/2019

$ 145,812.50

門診服務五月份資助。

7/8/2019

$ 130,062.50

門診服務六月份資助。

3/9/2019

$ 120,437.50

門診服務七月份資助。

民眾建澳聯盟

11/7/2017

$ 268,312.50

門診服務五月份資助。

23/7/2019

$ 4,000.00

資助該會舉行健康推廣活動。

7/8/2019

$ 235,312.50

門診服務六月份資助。

7/8/2019

$ 1,240.00

愛滋病快速測試四至六月份資助。

4/9/2019

$ 222,062.50

門診服務七月份資助。

同善堂

11/7/2019

$ 2,840,040.17

門診服務七月份資助。

7/8/2019

$ 2,840,040.17

門診服務八月份資助。

11/9/2019

$ 2,840,040.17

門診服務九月份資助。

澳門明愛

11/7/2019

$ 104,922.61

澳門明愛屬下院舍提供醫療服務七月份資助。

7/8/2019

$ 104,922.61

澳門明愛屬下院舍提供醫療服務八月份資助。

11/9/2019

$ 104,922.61

澳門明愛屬下院舍提供醫療服務九月份資助。

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

11/7/2019

$ 383,417.50

護送病人服務七月份資助。

7/8/2019

$ 383,417.50

護送病人服務八月份資助。

16/8/2019

$ 8,933.40

2018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11/9/2019

$ 383,417.50

護送病人服務九月份資助。

無煙澳門健康生活協會

12/7/2019

$ 220,420.00

宣傳及推動無煙健康生活第三季度資助。

3/9/2019

$ 100,500.00

資助該會於2018年舉行健康推廣活動。

澳門街坊福利會

12/7/2019

$ 216,562.50

中醫門診服務第三季度資助。

澳門關懷愛滋協會

15/7/2019

$ 54,262.50

愛滋病預防推廣項目七月份資助。

7/8/2019

$ 54,262.50

愛滋病預防推廣項目八月份資助。

10/9/2019

$ 54,262.50

愛滋病預防推廣項目九月份資助。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23/7/2019

$ 2,346.60

資助該會舉行健康推廣活動。

澳門少年飛鷹會

23/7/2019

$ 1,269.30

資助該會舉行健康推廣活動。

澳門戒毒康復協會

23/7/2019

$ 13,035.53

2018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30/7/2019

$ 14,960.00

2018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30/7/2019

$ 8,963.00

2018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澳門童軍總會

23/7/2019

$ 4,000.00

資助該會舉行健康推廣活動。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氹仔社區中心
---

23/7/2019

$ 2,230.00

資助該會舉行健康推廣活動。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學生會屬會關愛之光
---

23/7/2019

$ 9,940.01

2018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科大醫院

6/8/2019

$ 621,000.00

2017年8月23日天鴿風災損失援助。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7/8/2019

$ 7,35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澳門草堆六街區坊眾互助慈善會

7/8/2019

$ 7,50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澳門特殊奧運會

13/8/2019

$ 9,152.51

2018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澳門特奧力量體育會

16/8/2019

$ 3,920.00

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

20/8/2019

$ 11,840.33

2018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澳門物理治療師公會

4/9/2019

$ 28,620.00

資助該會於2018年舉行醫學學術會議。

4/9/2019

$ 2,602.00

資助該會舉辦醫學學術課程。

24/9/2019

$ 3,899.90

資助該會參加醫學學術會議。

24/9/2019

$ 9,211.30

資助該會舉行醫學學術會議。

暨南大學澳門校友會

11/9/2019

$ 23,055.29

該會醫療義工隊八月份和九月份資助。

第六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38名學員

9/7/2019

$ 377,833.2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五月份的課程津貼。

第七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17名學員

9/7/2019

$ 165,933.2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五月份的課程津貼。

第六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38名學員

2/8/2019

$ 374,333.1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六月份的課程津貼。

第七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13名學員

2/8/2019

$ 129,666.6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六月份的課程津貼。

第六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29名學員

4/9/2019

$ 288,999.9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七月份的課程津貼。

第七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19名學員

4/9/2019

$ 173,999.8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七月份的課程津貼。

35名學生

13/9/2019

$ 193,912.50

資助參加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七月)。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李展潤

公 告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第一職階主任醫生(婦產科專科)一缺,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四款和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的履歷討論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兩缺,現根據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開考編號:04219/01-TS)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之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衛生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設施管理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設施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和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3. 職務內容

進行設施管理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對有關政策制訂措施及對設施管理範疇的管理作出較高的決定,協助上級處理設施管理範疇的工作事宜。

4.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六級別的485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的規定,試用期為六個月。

6.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前)具有設施管理、設施及樓宇管理、機電工程或相類範疇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且具有最少2年擔任相當於設施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的工作經驗,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

7. 報考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至二十六日);

7.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7.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到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文書科(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提交。

7.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8.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8.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資格);

c)本通告所要求的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工作經驗須以取得該經驗任職機構的僱主發出的文件證明;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例外情況下,按情況而定,可由典試委員會或公共部門決定接納其他適合的證明文件;

d)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8.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8.1點a)至d)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8.1點a)、b)項和d)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8.3 第8.1點a)、b)、c)項和d)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8.1點a)至d)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8.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8.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8.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8.1點a)、b)、c)項證明文件以及d)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8 作虛假聲明或提交虛假文件,會被除名或不獲任用,還導致按情況向主管實體舉報以提起紀律及刑事程序。

9.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3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1.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13.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4.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將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15. 考試範圍

15.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5.2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5.3 第2/1999號法律——《政府組織綱要法》;

15.4 經第18/2018號法律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5.5 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重組澳門衛生司之組織結構及撤銷衛生委員會;

15.6 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之開支制度》;

15.7 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規定購買物品及取得服務之程序;

15.8 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核准的《公共工程承攬合同之法律制度》;

15.9 十月三日第9/83/M號法律——《建築障碍的消除》;

15.10 六月九日第24/95/M號法令核准的《防火安全規章》;

15.11 八月十九日第46/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供排水規章》;

15.12 第30/2002號行政法規——《建築物中燃氣管路供氣設施的技術規章》;

15.13 經第24/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八月二十一日第79/85/M號法令——《都市建築總章程》;

15.14 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升降機類設備的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

15.15 社會工作局《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2018年8月版本);

15.16 設施管理範疇的專業知識;

15.17 升降機類設備、空調系統、供排水系統、消防系統、監控系統、燃氣系統及其供電設施的設計、管理和保養知識;

15.18 撰寫有關設施管理範疇的專業報告書、建議書、意見書、招標方案、承攬規則及公函等公文。

知識考試(筆試)時,投考人僅可參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及指引(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

16.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7.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8.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歐春鳳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徐家俊

首席高級技術員 林宗亮

候補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謝國樑

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俊禧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A13/CS/DT/2019)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第一職階主任醫生(皮膚科專科)一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四款和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的履歷討論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旅 遊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旅遊局現公布二零一九年第四季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實體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梁允兒

12/4/2019

$ 7,0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李彥慷

12/4/2019

$ 8,40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黃豪康

12/4/2019

$ 8,8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梁詠欣

12/4/2019

$ 8,8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馬浩峰

12/4/2019

$ 8,8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劉奇泓

12/4/2019

$ 8,70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殷希汶

12/4/2019

$ 6,1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雷軒丞

12/4/2019

$ 7,9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鄧芷欣

12/4/2019

$ 7,6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吳爾庭

12/4/2019

$ 8,8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陳健聰

12/4/2019

$ 8,5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鄭靜茹

12/4/2019

$ 7,0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陳韻晴

12/4/2019

$ 7,9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郭淑妍

12/4/2019

$ 8,70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辛珈穎

12/4/2019

$ 8,0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鍾燕雲

12/4/2019

$ 8,70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馮永賢

12/4/2019

$ 7,50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徐嘉發

12/4/2019

$ 8,850.00

“2019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實習津貼。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體 育 局

名 單

統一管理制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

體育局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

(開考編號:004-MP-ID-2019)

體育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准考人
編號

  姓名

最後成績

1.º

4

鄭文勇

1520XXXX

76.90

2.º

11

施旺雄

7390XXXX

72.25

3.º

10

廖家榮

1513XXXX

70.36

4.º

15

鄒泳鎮

1524XXXX

68.43

5.º

5

鄭志平

5066XXXX

67.60

6.º

12

冼嘉旗

1220XXXX

65.97

7.º

13

蘇寶藏

7360XXXX

64.90

8.º

2

陳國昌

5129XXXX

64.60

9.º

9

梁文嘉

1523XXXX

61.30

被除名的投考人:

准考人
編號

  姓名

備註

6

劉武洪

1273XXXX

(a)

14

鄧汝謙

5174XXXX

(a)

備註(被除名的投考人):

(a)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第十款的規定,因缺席甄選面試而被除名。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於體育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梁建忠

正選委員:黃慧芝

王美玲

公 告

第27/ID/2019號公開招標

「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25米游泳池升降平台系統更新」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25米游泳池升降平台系統更新,代表判給人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有意之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1,000.00〈澳門元壹仟圓正〉購買招標案卷的複印本一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有意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局總部,且需同時繳交$400,000.00(澳門元肆拾萬圓正)作為臨時保證金。如投標人選擇以銀行擔保方式時,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並以“體育局”為抬頭人,或前往體育局總部財政財產處繳交相同金額的現金或支票〈以“公庫司庫”為抬頭人〉。

開標將訂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通 告

(招聘編號:Rec06/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社會保障基金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基金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雜役範疇勤雜人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開考時已存在的職缺和有效期屆滿前本基金同一職程及同一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備從本身工作地點學習得來的實踐知識,以便擔任通常屬非特定的勞力工作或執行簡單的體力勞動式的執行性職務。

3. 職務內容

執行非專門性、人手操作的簡單工作,主要是體力勞動及具備實際基本知識:對外或對內分派信函、文件或包裹;協助專職人員執行專門性較低的工作,如裝卸、運輸及材料收拾方面;負責打掃、除塵、洗滌、吸塵等工作以保持工作地點清潔,並執行其他同類的工作,並保持物件及其表面清潔。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一級別的11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6.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具小學畢業學歷,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7. 報考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至十一月二十六日)。

7.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7.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提交。

7.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8.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8.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8.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8.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8.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8.3 第8.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8.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8.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8.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8.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8.1點a)和b)項證明文件以及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9. 甄選方法

9.1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兩小時),具淘汰性質;

9.2 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9.3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1.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13.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4.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公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社會保障基金網頁http://www.fss.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公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社會保障基金網頁http://www.fss.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公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社會保障基金網頁http://www.fss.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社會保障基金網頁http://www.fss.gov.mo/

15. 考試範圍

15.1 涉及職務內容的基本知識;

15.2 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基本認識;

15.3 一般文化知識及社會常識。

投考人於知識考試期間不得使用計算機或任何其他電子器材及不得查閱參考書籍及資料。

16.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7.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8.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行政及財政處處長 伍婉華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員 劉嘉麗

首席技術員 李轉丁

候補委員:首席技術員 庄莎莎

首席技術員 黃國強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文 化 產 業 基 金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文化產業基金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基金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的統一管理制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文化產業基金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4樓A室文化產業基金(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基金網頁(http://www.fi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文化產業基金

行政委員會委員 朱妙麗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統一管理制度

土地工務運輸局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的投考人:

名次

准考人
編號

   姓名

 

最後成績

1.º

89

陸嘉俊

5195XXXX

67.40

2.º

66

劉嘉

5173XXXX

63.80

3.º

117

鄧詠心

1247XXXX

58.60

4.º

50

楊雅雯

5167XXXX

57.25

5.º

8

陳綺琪

1230XXXX

54.85

6.º

33

趙嘉亮

1394XXXX

54.25

7.º

43

許錦泉

1245XXXX

53.85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林美玲

委員:處長 陳良發

首席高級技術員 葉江福

通 告

茲公佈,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土木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八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十三樓。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考室、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投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http://www.dssop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機電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六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二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十三樓。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考室、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投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http://www.dssop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劉振滄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名 單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海事人員三缺,以考核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梁清照

79.3

2.º

高凱濤

76.9

3.º

歐陽國威

67.9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海事及水務局局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海事及水務局首席海事人員 徐耀波

正選委員:海事及水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謝子猷

海事及水務局首席海事人員 吳國信

公 告

(第012/DSAMA/2019號公開招標)

茲特公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外港客運碼頭燃油系統翻新工程”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六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會計中心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下載。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電 局

通 告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三日由下午二時四十五分至六時十五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三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郵電局——郵政儲金局會議室(從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進入)。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考室、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投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郵電局

代局長 梁祝艷(副局長)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茲公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駕駛實踐考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網頁http://www.smg.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代局長 梁永權


民 航 局

通 告

第008/AACM/19號批示

基於安全考慮及確保第66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順利進行,根據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第64/2019號行政命令核准之《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第66條的規定,除民航局特別批准之官方無人機活動外,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七日期間,禁止澳門半島內所有無人機之飛行活動。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民航局

局長 陳穎雄


交 通 事 務 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交通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於交通事務局

代局長 鄭岳威

通 告

(招聘編號:003/TS/DSAT/2019)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之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交通事務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人力資源管理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人力資源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和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3. 職務內容

進行人力資源管理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六級別的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及後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同時根據該法律第三條及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之前需經六個月的試用期。

6.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具有人力資源管理範疇或相類範疇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7. 報考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7.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7.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遞交。

7.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8.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8.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經投考人填妥及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8.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8.1點a)、b)、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8.1點a)、b)、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8.3 第8.1點a)、b)項、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8.1點a)、b)、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8.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該局購買。

8.6 報考時,投考人應在《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內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8.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8.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9.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1.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50%

甄選面試=30%

履歷分析=20%

13.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4.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

15. 考試範圍

15.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5.2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5.3 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5.4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15.5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15.6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15.7 第8/2004號法律——《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

15.8 第31/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

15.9 第11/2007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工作表現的獎賞制度》;

15.10 第23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第31/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條所指“評核諮詢委員會"的設立、組成及運作的規則;

15.11 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15.12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15.13 經第3/2009號法律修改的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15.14 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

15.15 第1/2014號法律——《調整年資獎金、津貼及補助的金額》;

15.16 第5/2018號法律——《調整出生津貼金額》;

15.17 第20/2017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

15.18 第3/2008號行政法規——《交通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15.19 第45/2010號行政命令——交通事務局的人員編制;

15.20 第113/2014號行政命令——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15.21 第6/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15.22 第01/DIR/2019號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副局長、代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15.23 第02/DIR/2019號批示——將若干權限授予交通事務局副局長、代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15.24 第03/DIR/2019號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15.25 第04/DIR/2019號批示——將若干權限授予交通事務局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15.26 有關人力資源管理範疇的專業知識;

15.27 編寫建議書、報告書、公函及撰文。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考試範圍內所指的法例(有關法例的文本中,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

16.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7.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8.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處長 鄺詠琪

正選委員: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候補委員: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唐漢文

二等高級技術員 李俊傑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經 濟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延伸的保護

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延伸

發明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藥品及植物藥劑產品之保護補充證明書的保護

———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於經濟局——局長 戴建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通 告

(職位編號:DS06/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三缺(學科領域:葡文,教學語文為葡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中學教育範疇且與任教的葡文學科領域相關的學士學位;或具有與任教的葡文學科領域相關的學士學位,同時具有中學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一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中學教育葡文學科領域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中心主任 黃崢志

正選委員:中學校長 陳英倫

學校督導員 何安麗

候補委員: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李潔茵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Ana Catarina Pereira Monteiro

(職位編號:DS07/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一缺(學科領域:體育,教學語文為葡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中學教育範疇且與任教的體育學科領域相關的學士學位;或具有與任教的體育學科領域相關的學士學位,同時具有中學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一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中學教育體育學科領域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Leila de Fátima Teixeira da Silva

正選委員: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李健國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鍾子石

候補委員: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梁德安

公立學校副校長 Ana Rute Ng Pereira Alves dos Santos

(職位編號:DS08/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一缺(特殊教育範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特殊教育範疇學士學位;或具有包含中學師範培訓在內的學士學位,同時具有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特殊教育教師培訓;或具有學士學位,同時具有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中學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及特殊教育教師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在行政單位工作,執行與特殊教育相關的教學技術性質的職務,為以母語為葡語和母語為英語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進行評估,以及為家長、教學人員組織工作坊或相關的培訓活動。)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一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特殊教育範疇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Maria João Marques da Silva Picão de Oliveira

正選委員:公立小學校長 何艷華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李秀絲

候補委員:公立小學校長 Felizbina Carmelita Gomes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蘇穎怡

(職位編號:DS09/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一缺(特殊教育範疇,教學語文為葡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特殊教育範疇學士學位;或具有包含中學師範培訓在內的學士學位,同時具有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特殊教育教師培訓;或具有學士學位,同時具有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中學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及特殊教育教師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一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特殊教育範疇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公立小學校長 何艷華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Maria João Marques da Silva Picão de Oliveira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Ana Cristina Fernandes Cigarro

候補委員:公立小學校長 Felizbina Carmelita Gomes

學校督導員 區燕興

(職位編號:DS10/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一缺(學科領域:地理,教學語文為葡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中學教育範疇且與任教的地理學科領域相關的學士學位;或具有與任教的地理學科領域相關的學士學位,同時具有中學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一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中學地理學科領域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公立學校校長 陳家敏

正選委員:中心主任 黃崢志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黃芷娟

候補委員:公立學校副校長 Ana Rute Ng Pereira Alves dos Santos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朱雪儀

(職位編號:DP11/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職程九缺(葡文範疇,教學語文為葡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小學教育範疇學士學位;或具有學士學位,同時具有小學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四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小學教育葡文範疇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公立小學校長 Felizbina Carmelita Gomes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Sharoz Datarama Pernencar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李家兒

候補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Maria da Graça Magalhães de Moura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Leila de Fátima Teixeira da Silva

(職位編號:DP12/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職程一缺(音樂範疇,教學語文為葡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小學教育範疇學士學位;或具有學士學位,同時具有小學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四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小學教育音樂範疇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公立學校校長 陳家敏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許淑華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李慧敏

候補委員:公立學校副校長 Ana Rute Ng Pereira Alves dos Santos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李慧嫻

(職位編號:DP13/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職程一缺(特殊教育範疇,教學語文為葡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特殊教育範疇學士學位;或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小學教育範疇學士學位,同時具有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特殊教育教師培訓;或具有學士學位,同時具有小學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同時具有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特殊教育教師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四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特殊教育範疇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公立小學校長 何艷華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Maria João Marques da Silva Picão de Oliveira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Bárbara Augusta Tatiana Paulo

候補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Carla Susana Vieira de Sá

公立小學校長 陳燕芬

(職位編號:DI02/2019)

按照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通過考核方式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職程六缺(葡文範疇,教學語文為葡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次開考的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

2. 報考要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具有包含師範培訓在內的屬幼兒教育範疇學士學位;或具有學士學位,同時具有幼兒教育範疇的師範培訓,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備第12/2010號法律第六條規定的特別要件。

3. 應提交的文件

3.1.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2. 學歷及師範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3.3. 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履歷表》,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3.4. 倘有,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3.5.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第3.1點、第3.2點、第3.4點及第3.5點所指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及師範培訓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及師範培訓,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報考辦法及地點

投考人須提交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格式的專用印件《開考報名表》連同上指應提交的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5. 職務內容

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教師擁有學術及教學自主權,並須承擔其專業責任。教師須配合教育政策,並按照課程規劃及學校發展規劃依法開展其教學活動,其職務包括教學職務、非教學職務和個人專業發展。

教學職務尤指:

——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

編寫教學大綱、學年教學計劃,以及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根據學生的需要訂定教學目標及有利於達至既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活動及授課計劃;計劃及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教育活動。

——實施課堂教學:

按授課計劃齊備所需的教學資源,運用教學技巧,向學生傳授知識及技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促進課堂互動,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運用多元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輔助有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掌握有效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

——執行課堂管理:

確保學生在安全的教學環境進行學習活動;營造互助、團結的班級氣氛;促進學生主動遵守紀律。

——實施學生評核:

參與評核會議,就學生評核工作提供意見;運用多元評核,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深化或補救的教學輔助。

非教學職務尤指:

參與學校行政、教學管理、輔導及班務等工作,與學校領導機關合作,完成其指派的任務;關注學生的個人成長,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並給予學生心理、升學及就業方面的輔導;推動及參與家校合作的活動和與外界的聯繫與合作,以促進學校發展。

個人專業發展尤指:

參與發展教育專業能力的活動;組織專業交流活動,進行教育研究。

6. 薪俸、工作條件及待遇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教師薪俸點為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四所載的440點,以及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福利及權利。

7. 聘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試用期為六個月。

8. 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包括筆試(三小時)和試教,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70%(知識考試以葡文作考核)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佔知識考試75%)

第二階段——試教(佔知識考試25%)

8.2. 甄選面試——20%

8.3. 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其中試教是評估投考人的教學能力,尤指制訂課程與教學計劃、實施課堂教學及執行課堂管理。

甄選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是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將各項甄選方法的得分作加權計算後得出的平均分,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0.1. 法律知識:

a)《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c)《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澳門教育相關之法例: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教育暨青年局組織架構。
——七月十八日第38/94/M號法令核准之《幼兒及小學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十八日第39/94/M號法令核准之《初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十一月十日第46/97/M號法令核准之《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七月一日第33/96/M號法令核准之《特殊教育制度》。
——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教學人員專業準則。

10.2. 與幼兒教育葡文範疇相關的專業知識,尤其在教育、課程、教學、學生評核、輔導方面。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1.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2/2010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Vera Maria Cardoso de Andrade Prata Antunes Gonçalves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Judite Carolina Correia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Maria Joana Gonçalves Cortes Simões

候補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郭潔梅

公立學前教育學校校長 梁顯娟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老柏生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通 告

第42/PRE/2019號批示

事宜:授權及轉授權予院務研究及協調部代部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3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授予院務研究及協調部代部長莫秀妍,在院務研究及協調部的範圍內,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的職權。

二、還轉授予院務研究及協調部代部長莫秀妍,在院務研究及協調部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43/PRE/2019號批示

事宜:授權及轉授權予教研處處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六)項及第三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3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教研處處長侯詠珊,在教研處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四)批准發出澳門理工學院存檔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還授予教研處處長侯詠珊,在教研處的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簽署上款(四)項所規定的證明。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44/PRE/2019號批示

事宜:授權及轉授權予圖書館館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3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授予圖書館館長陳慧紅,在圖書館的範圍內,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的職權。

二、還轉授予圖書館館長陳慧紅,在圖書館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四)規定不同於正常日間或夜間辦公時間的工作時間;

(五)批准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內用於購買館藏資源以及因購買該等館藏資源而衍生的開支的職權,上限至$15,000.00(澳門元壹萬伍仟元)。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45/PRE/2019號批示

事宜:授權及轉授權予藝術高等學校校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3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授予藝術高等學校校長徐秀菊,在藝術高等學校的範圍內,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的職權。

二、還轉授予藝術高等學校校長徐秀菊,在藝術高等學校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46/PRE/2019號批示

事宜:授權及轉授權予應用科學高等學校校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3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授予應用科學高等學校校長謝丹嬋,在應用科學高等學校的範圍內,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的職權。

二、還轉授予應用科學高等學校校長謝丹嬋,在應用科學高等學校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47/PRE/2019號批示

事宜:授權及轉授權予管理科學高等學校校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3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授予管理科學高等學校校長黃貴海,在管理科學高等學校的範圍內,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的職權。

二、還轉授予管理科學高等學校校長黃貴海,在管理科學高等學校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48/PRE/2019號批示

事宜:授權及轉授權予理工——貝爾英語中心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八條第三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3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理工——貝爾英語中心主任林子予,在理工——貝爾英語中心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還授予理工——貝爾英語中心主任林子予,在理工——貝爾英語中心的範圍內,在獲得適當批准後,代表澳門理工學院簽署該中心所舉辦的短期課程合同的職權。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刋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49/PRE/2019號批示

事宜:授權及轉授權予長者書院校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3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授予長者書院校長林韻薇,在長者書院的範圍內,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的職權。

二、還轉授予長者書院校長林韻薇,在長者書院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院長 嚴肇基

第02/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學術事務部部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八)項及第二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學術事務部部長李原,在學術事務部以及其下設的招生註冊處及學生事務處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五)規定不同於正常日間或夜間辦公時間的工作時間;

(六)批准發出澳門理工學院存檔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七)簽署上項所規定的證明。

二、還轉授予學術事務部部長李原,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依法批准退回與學生有關的保證金;

(二)在經有權限實體批准錄取的前提下,簽署與錄取學生有關的文件。

三、獲轉授權者認為有利於部門的良好運作時,可將上兩款所指的職權轉授予其轄下部門的負責人。

四、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七、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3/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人文及社會科學高等學校代校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人文及社會科學高等學校代校長林發欽,在人文及社會科學高等學校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4/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健康科學及體育高等學校代校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健康科學及體育高等學校代校長吳新凡,在健康科學及體育高等學校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獲轉授權者認為有利於學校的良好運作時,可將上款所指的職權轉授予副校長或其合法代任人。

三、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5/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語言及翻譯高等學校校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六)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語言及翻譯高等學校校長韓麗麗,在語言及翻譯高等學校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6/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七)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李莉娜,在“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7/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七)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主任王長斌,在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8/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葡語教學及研究中心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七)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葡語教學及研究中心主任張云峰,在葡語教學及研究中心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9/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教與學中心代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七)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教與學中心代主任甘春妍,在教與學中心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10/VP/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持續教育中心代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0/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七)項及第二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4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持續教育中心代主任鄭妙嫻,在持續教育中心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五)在獲得適當批准後,代表澳門理工學院簽署該中心所舉辦的短期課程合同。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副院長 李雁蓮

第02/SG/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行政及財政部部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1/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八)項及第二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5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行政及財政部部長林英傑,在行政及財政部以及其下設的人事處及財務處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五)規定不同於正常日間或夜間辦公時間的工作時間;

(六)批准發出澳門理工學院存檔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七)簽署上項所規定的證明。

二、還轉授予行政及財政部部長林英傑,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收取澳門理工學院本身的收入及在具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庫出納職能的代理銀行存取該等款項;

(二)接受給予澳門理工學院的各項津貼;

(三)批准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內用於取得財貨和服務的開支,上限至$15,000.00(澳門元壹萬伍仟元);

(四)除上項所述開支外,亦批准為澳門理工學院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公積金供款、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燃氣費、保安及清潔服務費、通訊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五)依法批准發放家庭津貼、房屋津貼、出生津貼、結婚津貼、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年資獎金;

(六)批准日津貼及啟程津貼,以及所有與此性質相同的申請;

(七)依法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八)依法管理及控制零用現金,該款項只限用於緊急和不可延遲的財貨和服務之取得,每次上限至$2,000.00(澳門元貳仟元);

(九)依法批准返還學費及其他費用;

(十)檢查支出的合法性並批准其支付;

(十一)在符合合法性、預留撥款及有權限實體批准的前提下,執行載於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開支表內撥款的程序及結算;

(十二)在符合法定前提下,批准發出澳門理工學院人員工作證及醫療護理證,以及簽署該等醫療護理證;

(十三)簽署澳門理工學院人員向郵政儲金局申請借款的公函和表格;

(十四)在符合法定前提下,批准出納活動款項的提取;

(十五)依法批准退回保證金及以銀行擔保代替存款或按法例規定須繳交之保證金。

三、獲轉授權者認為有利於部門的良好運作時,可將上兩款所指的職權轉授予其轄下部門的負責人。

四、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七、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3/SG/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校園管理及發展部部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1/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九)項及第二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5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校園管理及發展部部長趙家威,在校園管理及發展部以及其下設的校園維護及發展處及工程及採購處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五)規定不同於正常日間或夜間辦公時間的工作時間以及輪值的工作時間;

(六)批准發出澳門理工學院存檔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七)簽署上項所規定的證明。

二、還轉授予校園管理及發展部部長趙家威,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內用於開展工程、取得財貨和服務的開支,上限至$50,000.00(澳門元伍萬元);當批准免除競投、諮詢問價或訂立書面合同時上述開支金額的上限減半;

(二)在經有權限實體批准進行諮詢問價的前提下,簽發有關工程或取得財貨及服務的諮詢問價之書信及文書;

(三)批准退回與承諾擔保無關的文件或退回對執行與澳門理工學院之間的合同無關的文件。

三、獲轉授權者認為有利於部門的良好運作時,可將上兩款所指的職權轉授予其轄下部門的負責人。

四、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七、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4/SG/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資訊科技部部長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1/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十)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5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資訊科技部部長馬偉明,在資訊科技部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5/SG/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公共關係辦公室代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1/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十一)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5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公共關係辦公室代主任陳玉玲,在公共關係辦公室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第06/SG/2019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5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主任王長斌,在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的範圍內,在符合學院零用現金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作出檢查支出的合法性並批准其支付之一般管理或行政管理行為的權限。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刋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李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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