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行政會佈告: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佈告:
海關佈告:
立法會輔助部門佈告: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佈告:
檢察長辦公室佈告:
新聞局佈告:
大熊貓基金佈告:
行政公職局佈告:
法務局佈告:
民政總署佈告:
退休基金會佈告:
經濟局佈告:
統計暨普查局佈告:
澳門金融管理局佈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佈告:
治安警察局佈告:
司法警察局佈告:
衛生局佈告:
教育暨青年局佈告:
旅遊局佈告:
澳門大學佈告:
土地工務運輸局佈告:
海事及水務局佈告:
房屋局佈告:
電信管理局佈告:
燃料安全委員會佈告:
交通事務局佈告:
附註:印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
公告一則,關於延遲「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公開競投」提交標書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