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審計署佈告:
法務局佈告: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佈告:
財政局佈告:
社會保障基金佈告:
澳門金融管理局佈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佈告:
衛生局佈告:
旅遊局佈告:
社會工作局佈告:
體育發展局佈告:
土地工務運輸局佈告:
港務局佈告: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佈告:
附註:印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