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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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66/95/M號法令:
第67/95/M號法令:
第68/95/M號法令:
第69/95/M號法令:
第314/95/M號訓令:
第315/95/M號訓令:
第316/95/M號訓令:
- 修改陸路及海路運費應得部分——廢止九月十六日第173/91/M號訓令
第317/95/M號訓令:
- 修改一月十八日第7/93/M號訓令(設計、建造及經營澳門半島污水處理站“液體階段”)訂定之支付期
第318/95/M號訓令:
- 修改九月十二日第192/94/M號訓令(設計、建造及經營氹仔污水處理站)訂定之支付期
第319/95/M號訓令:
- 修改十月二日第268/95/M號訓令(提供一氣象雷達予澳門國際機場)訂定之支付期
第320/95/M號訓令:
- 修改七月十九日第211/93/M號訓令(設計、建造及經營澳門污水處理站“固體階段”)訂定之支付期
第321/95/M號訓令:
- 將權限授予里斯本澳門辦事處主任,以便許可將無用之耐用品報銷,以及將來將之公開拍賣或毀滅
第322/95/M號訓令:
- 許可就執行黑沙環消防行動站「鋁框」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第323/95/M號訓令:
- 許可就提供一「澳門外地勞工之管理資訊系統」訂立合同
總督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