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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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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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GM/91號批示
由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撤銷澳門文化綜合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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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GM/91號批示 委任一名澳門國際音樂節總秘書
運輸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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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SATOP/91號批示
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簽訂消防隊現總局新翼承包工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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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SATOP/91號批示
關於座落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附近一幅地段批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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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SATOP/91號批示
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代表本地區與ACL - Asiaconsult, Lda.簽訂一合約事宜
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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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SASAS/91號批示 關於轉授若干職權予衛生司代任副司長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目 錄
第14/91/M號法律:
- 賦予澳門總督立法許可,
以訂定郵電範疇內郵差之特別制度職程
第236/91/M訓令: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司司長作為就中葡學校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三年度提供膳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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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GM/91號批示 成立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具有計劃小組
目 錄
第15/91/M號法律:
- 許可政府於一九九二年內徵收本地區稅捐、稅項及其他收益,
以支付已登錄或將登錄在一九九二年本地區總預算(OGT)內之公共開支
第64/91/M號法令:
- 核准一九九二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OGT),
並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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