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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43/2024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4/2024

刊登日期:

2024.8.19

版數:

1812-1815

  • 廢止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許可的若干行政命令,以及確認根據該規定作出許可的若干行政命令已被默示廢止。
廢止 :
  • 第10/2002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負風險形式在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地點經營兌換櫃台。
  • 第37/2006號行政命令 - 許可“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的形式在一名為“永利”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四個兌換櫃檯。
  • 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 許可“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負風險形式,在“利澳酒店”一樓B“金都酒店”一樓及“銀河星際酒店”一樓及三樓的幸運博彩經營地點,經營四間兌換櫃檯。
  • 第19/2007號行政命令 - 許可“新濠博亞博彩(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澳門皇冠”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七個兌換櫃檯。
  • 第22/2007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負風險形式在名為“新葡京娛樂場”經營兩個兌換櫃檯。
  • 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 許可“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十個兌換櫃檯,尤其在有關的博彩區域內。
  • 第44/2007號行政命令 - 許可“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澳門美高梅金殿”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八個兌換櫃檯。
  • 第50/2007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法老王宮殿娛樂場”、“英皇娛樂場”、“金龍娛樂場”、“巴比倫娛樂場”及“十六浦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五個兌換櫃檯。
  • 第4/2008號行政命令 - 許可“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永利”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三個兌換櫃檯。
  • 第20/2008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五個兌換櫃檯。
  • 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許可“新濠博亞博彩(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新濠天地”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二十五個兌換櫃檯。
  • 第54/2009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澳門凱旋門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兩個兌換櫃檯。
  • 第126/2009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ociedade de Jogos de Macau,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海立方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兩個兌換櫃檯。
  • 第36/2010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新葡京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一個新兌換櫃檯。
  • 第37/2010號行政命令 - 許可“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萬利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三個兌換櫃檯。
  • 第15/2011號行政命令 - 許可“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澳門銀河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四個兌換櫃檯。
  • 第20/2012號行政命令 - 許可“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金沙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九個兌換櫃檯。
  • 第23/2012號行政命令 - 許可“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澳門四季酒店”內名為“百利宮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六個兌換櫃檯。
  • 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許可“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金沙城中心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四個兌換櫃檯。
  • 第34/2013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 第49/2015號行政命令 - 許可“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新濠影匯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三個兌換櫃檯。
  • 第52/2015號行政命令 - 許可“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經營電動或機動博彩機之博彩的地點經營兌換櫃檯。
  • 第38/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 第44/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5/2011號行政命令。
  • 第52/2016號行政命令 - 許可“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永利皇宮”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八個兌換櫃檯。
  • 第55/2016號行政命令 - 許可“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澳門巴黎人”的經營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十個兌換櫃檯。
  • 第65/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9/2007號行政命令。
  • 第64/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26/2009號行政命令。
  • 第76/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49/2015號行政命令。
  • 第119/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0/2012號行政命令。
  • 第48/2018號行政命令 - 許可“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美獅美高梅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八個兌換櫃檯。
  • 第70/2018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第83/2018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 第93/2018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52/2016號行政命令。
  • 第99/2018號行政命令 - 許可“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華都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兩個兌換櫃檯。
  • 第72/2019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3/2012號行政命令。
  • 第83/2019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48/2018號行政命令的第一條。
  • 第20/2020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55/2016號行政命令。
  • 第21/2020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 第22/2020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第33/2021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上葡京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四個兌換櫃檯。
  • 第1/2022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50/2007號行政命令第一條及第二條。
  •  
    相關法規 :
  • 第39/97/M號法令 - 訂定新匯兌制度之大綱——廢止十一月二十日第80/89/M號法令。
  • 第4/2011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51/2011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 第7/2012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 第39/2012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5/201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42/2012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44/2012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第46/2012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第35/2013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5/2011號行政命令。
  • 第36/2013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3/2012號行政命令。
  • 第41/2013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第49/2013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9/2007號行政命令。
  • 第74/2013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11/2014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34/2014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38/2014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第50/2014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5/201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3/2015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0/2012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19/2015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第22/2015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第28/2015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5/201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33/2015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第40/2015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0/2012號行政命令。
  • 第57/2015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5/201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1/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15/2011號行政命令。
  • 第3/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0/2012號行政命令。
  • 第9/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 第10/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3/2012號行政命令。
  • 第13/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第14/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第24/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 第25/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3/2012號行政命令。
  • 第39/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49/2015號行政命令。
  • 第43/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第47/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0/2012號行政命令。
  • 第54/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 第61/2016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第43/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 第51/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3/2012號行政命令。
  • 第56/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 第57/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55/2016號行政命令。
  • 第58/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0/2012號行政命令。
  • 第101/2017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55/2016號行政命令。
  • 第47/2018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第58/2018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55/2016號行政命令。
  • 第100/2018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48/2018號行政命令。
  • 第89/2019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的第一條。
  • 第101/2019號行政命令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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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兌換店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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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營機構 :
  •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 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 - 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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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3/2024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廢止

    廢止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許可的下列行政命令:

    (一)第10/2002號行政命令

    (二)第37/2006號行政命令

    (三)第46/2006號行政命令

    (四)第19/2007號行政命令

    (五)第22/2007號行政命令

    (六)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七)第44/2007號行政命令

    (八)第50/2007號行政命令

    (九)第4/2008號行政命令

    (十)第20/2008號行政命令

    (十一)第9/2009號行政命令

    (十二)第54/2009號行政命令

    (十三)第126/2009號行政命令

    (十四)第36/2010號行政命令

    (十五)第37/2010號行政命令

    (十六)第15/2011號行政命令

    (十七)第20/2012號行政命令

    (十八)第23/2012號行政命令

    (十九)第24/2012號行政命令

    (二十)第34/2013號行政命令

    (二十一)第49/2015號行政命令

    (二十二)第52/2015號行政命令

    (二十三)第38/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四)第44/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五)第52/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六)第55/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七)第65/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八)第64/2017號行政命令

    (二十九)第76/2017號行政命令

    (三十)第119/2017號行政命令

    (三十一)第48/2018號行政命令

    (三十二)第70/2018號行政命令

    (三十三)第83/2018號行政命令

    (三十四)第93/2018號行政命令

    (三十五)第99/2018號行政命令

    (三十六)第72/2019號行政命令

    (三十七)第83/2019號行政命令

    (三十八)第20/2020號行政命令

    (三十九)第21/2020號行政命令

    (四十)第22/2020號行政命令

    (四十一)第33/2021號行政命令

    (四十二)第1/2022號行政命令

    第二條

    確認

    確認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許可的下列行政命令已被默示廢止,且不改變其原先終止生效的時間及效力:

    (一)第4/2011號行政命令

    (二)第51/2011號行政命令

    (三)第7/2012號行政命令

    (四)第39/2012號行政命令

    (五)第42/2012號行政命令

    (六)第44/2012號行政命令

    (七)第46/2012號行政命令

    (八)第35/2013號行政命令

    (九)第36/2013號行政命令

    (十)第41/2013號行政命令

    (十一)第49/2013號行政命令

    (十二)第74/2013號行政命令

    (十三)第11/2014號行政命令

    (十四)第34/2014號行政命令

    (十五)第38/2014號行政命令

    (十六)第50/2014號行政命令

    (十七)第3/2015號行政命令

    (十八)第19/2015號行政命令

    (十九)第22/2015號行政命令

    (二十)第28/2015號行政命令

    (二十一)第33/2015號行政命令

    (二十二)第40/2015號行政命令

    (二十三)第57/2015號行政命令

    (二十四)第1/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五)第3/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六)第9/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七)第10/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八)第13/2016號行政命令

    (二十九)第14/2016號行政命令

    (三十)第24/2016號行政命令

    (三十一)第25/2016號行政命令

    (三十二)第39/2016號行政命令

    (三十三)第43/2016號行政命令

    (三十四)第47/2016號行政命令

    (三十五)第54/2016號行政命令

    (三十六)第61/2016號行政命令

    (三十七)第43/2017號行政命令

    (三十八)第51/2017號行政命令

    (三十九)第56/2017號行政命令

    (四十)第57/2017號行政命令

    (四十一)第58/2017號行政命令

    (四十二)第101/2017號行政命令

    (四十三)第47/2018號行政命令

    (四十四)第58/2018號行政命令

    (四十五)第100/2018號行政命令

    (四十六)第89/2019號行政命令

    (四十七)第101/2019號行政命令

    第三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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