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1/2013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1/2013

刊登日期:

2013.7.29

版數:

723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相關法規 :
  • 第39/97/M號法令 - 訂定新匯兌制度之大綱——廢止十一月二十日第80/89/M號法令。
  • 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許可“新濠博亞博彩(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新濠天地”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二十五個兌換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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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兌換店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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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營機構 :
  • 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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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1/201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第9/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許可

    許可“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elco Crown (Macau),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新濠天地”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二十個兌換櫃檯。”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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