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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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8/2022號法律:
第9/2022號法律:
第10/2022號法律:
第12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附於第35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數碼通流動通訊(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1/2009號牌照續期。
第12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附於第16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數碼通流動通訊(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3/2015號牌照續期。
第12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附於第17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採用CDMA2000 1X EV-DO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3/2007號牌照續期。
第12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附於第16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2/2015號牌照續期。
第12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附於第16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4/2015號牌照續期。
第13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3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3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學校歷史建築」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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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刊登了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9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及二十一日關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但向公眾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的部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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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刊登了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及第三副刊、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四副刊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五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0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關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但向公眾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的部門除外。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7/2022號法律: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0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宣佈自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凌晨一時起,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四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0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起,命令適用特別措施。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五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0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七月一日關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但向公眾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的部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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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刊登了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6/2022號行政命令:
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7/2022號行政命令:
- 核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第五代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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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刊登了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二年七月九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8/2022號行政法規:
二零二二年七月九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零時至七月十八日零時,命令適用特別措施。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1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至七月十七日關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但向公眾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的部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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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刊登了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六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七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8/2022號行政命令: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六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1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零時至七月二十三日零時,命令適用特別措施。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七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至七月二十二日關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但向公眾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的部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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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刊登了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零時至七月三十日零時,命令適用特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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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1/2022號行政法規:
第32/2022號行政法規:
第13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3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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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3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展開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刊登日期: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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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3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日零時至八月二日零時,命令適用特別措施。
刊登日期: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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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3/2022號行政法規:
- 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
第34/2022號行政法規:
- 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各行業造成負面影響的優惠措施。
第35/2022號行政法規:
- 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
第13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