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6/2011號行政法規:
修改規範外交代表及領事官員證件發出的第20/2000號行政法規。
第37/2011號行政法規:
第71/2011號行政命令:
第72/2011號行政命令:
第393/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9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9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9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9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9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9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