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1/2011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50/2011

刊登日期:

2011.12.12

版數:

2794

  • 續任一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
相關法規 :
  • 第10/1999號法律 - 通過《司法官通則》。
  • 第43/2003號行政命令 - 經檢察長提名,以合同聘任方式任命一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
  •  
    相關類別 :
  • 檢察院 - 檢察長辦公室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1/201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九十條第三款,以及第10/199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43/2003號行政命令任命的外籍檢察院司法官António Augusto Archer Leite de Queirós(祈禮道),其聘用合同續期二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