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行政長官辦公室:
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三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
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
行政長官辦公室:
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三副刊:
行政長官辦公室:
刊登日期: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