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4/2017

刊登日期:

2017.4.5

版數:

4535

  • 委任澳門基金會監事會委員。
相關法規 :
  • 第12/2001號行政法規 - 核准澳門基金會章程。
  •  
    相關類別 :
  • 澳門基金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2/2001號行政法規核准,又經第4/2006號第17/2011號第7/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澳門基金會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梁煒銓為澳門基金會監事會委員。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7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4/2017

    刊登日期:

    2017.4.5

    版數:

    4535

    • 委任科技委員會顧問。
    相關法規 :
  • 第16/2001號行政法規 - 設立科技委員會並訂定其職務──廢止一月五日第1/98/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科技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7/2005號第10/2009號第11/2015號第15/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科技委員會》第四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陳清泉為科技委員會顧問,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7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4/2017

    刊登日期:

    2017.4.5

    版數:

    4535-4536

    • 委任兩名及續任一名“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7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隸屬於行政長官的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
  •  
    相關類別 :
  • 行政長官 - 行政公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7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

    (一)劉焯華,並由其擔任主席;

    (二)林笑雲。

    二、續任高炳坤為“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

    三、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8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4/2017

    刊登日期:

    2017.4.5

    版數:

    4536

    • 續任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9/2003號行政法規 - 制定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制度
  •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9/2003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第八條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一)主席——劉偉明,並因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委員陳曉筠代任;

    (二)委員——陳曉筠;

    (三)委員——孫家雄;

    (四)委員——余雨生;

    (五)委員——楊志光;

    (六)委員——黃若禮;

    (七)委員——呂開顏。

    二、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由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起為期一年。

    三、委員會成員有權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100點的50%作為報酬。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8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4/2017

    刊登日期:

    2017.4.5

    版數:

    4536-4537

    • 委任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8/2003號行政法規 - 訂定工商業發展基金的規章——廢止一月二十二日第5/83/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8/2003號行政法規《工商業發展基金》第五條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下列人士為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由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起為期一年:

    (一)委員——陳詠達;代任人——莊詠桂;

    (二)委員——邱潤華;代任人——李惠珍;

    (三)委員——趙詠瑩;代任人——羅嘉敏;

    (四)委員(財政局代表)——鄧世杰;代任人——雲大衛。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8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4/2017

    刊登日期:

    2017.4.5

    版數:

    4537

    • 委任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
  • 第46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免除一名擔任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之職務。
  •  
    相關類別 :
  • 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 - 行政長官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保安司司長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二十一)項至(二十七)項的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

    (一)應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的請求,免除其擔任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之職務;*

    (二)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少雄;

    (三)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林浩然;

    (四)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何浩瀚;

    (五)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梁詠嫻;

    (六)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黃文傑;

    (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代表吳海恩及米健。

    * 請查閱:第46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本批示所委任成員的任期為一年。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8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4/2017

    刊登日期:

    2017.4.5

    版數:

    4537-4538

    • 委任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
  •  
    相關類別 :
  • 行政長官 -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成員:

    (一)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七)項規定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

    胡六根;

    李雁玲。

    (二)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八)項規定的政策研究室代表:

    劉本立;

    吳海恩。

    二、本批示所委任成員的任期為一年。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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