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期
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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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以兼任方式委任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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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以兼任方式委任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助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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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00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指紋自動識別系統資料掃描及入庫的升級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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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0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指紋自動識別系統的模組介面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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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0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掌上電腦用的模組介面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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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調整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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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委任負責協調及執行第十屆消防官培訓課程的錄取考試的甄選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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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噶地利亞街的土地的批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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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以有償方式將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永誠街的土地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轉讓予富權國際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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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孫逸仙大馬路的擴建、填土和堤堰”建造工程的施工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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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氹城,氹仔南部遊艇碼頭,鄰近西堤圓形地的土地的批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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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給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東北大馬路,名為“D1”地段的土地。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 為填補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 為填補首席翻譯三缺,以考試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主任翻譯一缺、首席行政文員三缺及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通告。
- 通告一則,關於承包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綠化及公園管理服務的公開招標。
- 為填補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 告示一則,關於房屋稅事宜。
- 為填補首席行政文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 為填補主任翻譯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 為填補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 告示一則,關於司法警察局一名已故退休副督察的遺屬申領撫卹金的資格。
- 二零零五年度報告書及帳目。
- 通告一則,關於對一名消防員提起不正當缺勤紀律調查程序。
- 通告一則,關於“向衛生局供應流行性感冒疫苗”的公開招標。
- 為填補二等技術員一缺,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 將若干權限授予公關部代主管。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
- 為填補首席水文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 澳門婦聯成人進修班同學會——章程。
- 澳門婦聯頤康協會——章程。
- 澳門婦聯青年協會——章程。
- 澳門婦聯學校校友會——章程。
- 澳門小說學會——章程。
- 澳門婦女體育總會——章程。
- 澳門演講與口才學會——章程。
- 澳門笑話研究學會——章程。
- 大中華青少年機器人世界盃聯合總會——章程。
- 澳門報告文學學會——章程。
- 澳門環境及規劃工程專業協會——章程。
- 澳門居住民俗學會——章程。
- 澳門常識問答研習會——章程。
- 地區服務員工協會——章程。
- 托管服務職工會——章程。
- 鮑思高青年村慈青營機構——修改章程。
- 澳門霍英東基金會——修改章程。
- 中國澳門武術家協會——章程。
- 行人權益保護協會——章程。
- 澳門美食嘉年華商會——章程。
- 澳門華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試算表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更正)。
- 澳門華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度營業賬目報告。
- 必利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度營業賬目報告。
- 澳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度營業賬目報告。
-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澳門分行——二零零五年度營業賬目報告。
- 美國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度營業賬目報告。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二零零五年度營業賬目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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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 第23/2006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五日訂於尼斯、經一九六七年七月十四日《斯德哥爾摩議定書》修訂、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日內瓦議定書》修訂、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修改的《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尼斯協定》)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八日通過的《尼斯協定》第五條修正案,以及商品和服務分類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