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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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審計署佈告:

立法會輔助部門佈告: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佈告:

初級法院佈告:

新聞局佈告:

澳門基金會佈告:

民政總署佈告:

經濟局佈告:

財政局佈告:

澳門財稅廳佈告:

統計暨普查局佈告:

勞工事務局佈告:

社會保障基金佈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佈告:

治安警察局佈告:

消防局佈告:

衛生局佈告:

旅遊局佈告:

社會工作局佈告:

體育發展局佈告:

澳門大學佈告:

旅遊學院佈告:

土地工務運輸局佈告:

港務局佈告:

房屋局佈告: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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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