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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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6/96/M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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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第38/96/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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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裝置宣傳物及廣告物之民事責任保險之最低限額
第39/96/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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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保留一幅位於氹仔之土地予本地區
第166/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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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之中文碩士課程之學習計劃
第167/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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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招聘進入助理技術員職位之備用人員之考試項目和甄選性培訓課程之大綱
第168/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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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裝置宣傳物及廣告物之民事責任保險之保險費表及條件
第169/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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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裝置宣傳物及廣告物之民事責任統一保險單之條件
第170/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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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發出刑事紀錄證明書之費用
第171/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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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經濟協調政務司執行護理總督之職務
總督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