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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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11/96/M號法令:
第21/96/M號訓令:
第22/96/M號訓令:
第23/96/M號訓令:
第24/96/M號訓令:
- 核准及執行澳門社會工作司一九九六經濟年度之本身預算
第25/96/M號訓令:
- 核准及執行澳門司法警察司福利會一九九六經濟年度之本身預算
第26/96/M號訓令:
- 核准及執行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九六經濟年度之本身預算
第27/96/M號訓令:
第28/96/M號訓令:
- 規範與准照及申報單有關之手續及程序,以及產地來源證明文件之發出
第29/96/M號訓令:
- 訂定由參與出口活動之銀行機構徵收因發出產地來源證明文件之手續費之方式
第30/96/M號訓令:
第31/96/M號訓令:
第32/96/M號訓令:
第33/96/M號訓令: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目 錄
共 和 國 總 統 府
第2A/96號共和國總統令,關於應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之要求而將其免職
澳 門 政 府
第34/96/M號訓令:
- 將原根據五月二十日第87/91/M號訓令第四條第一款轉授予該訓令第一條所指之機關及實體最高領導人之若干權限,授予該等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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