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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30/96/M號訓令

公報編號:

7/1996

刊登日期:

1996.2.12

版數:

267

  • 委任經濟暨財政政務司擔任護理總督之職務。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0/96/M號訓令

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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