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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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5/2024號行政法規:
第20/2024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的設計、建造及經營批給合同。
第7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7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關於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於二零二四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
第7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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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刊登了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9/2024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