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關於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
- 調整第40/95/M號法令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五十條第四款所規定的限額。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太平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藉發行股票增加其公司資本。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郵電一百四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訂定特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進口的供個人自用或消費的貨物表。
第1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