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三年一月九日,星期一
|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80/2022號行政命令:
- 訂定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營運的若干信用機構於二零二二年度的監察費。
第23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3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附註: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刊登了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三年一月七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三年一月七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 禁止以個人自用或消費的名義自攜超出限量的抗疫藥物及用品出境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