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
- 減免承批公司博彩毛收入撥款的施行細則。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涉及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調整的相關文件。
- 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 關於按照承批公司開拓的外國客源所產生的博彩毛收入,減免其繳納以該博彩毛收入計算的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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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刊登了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93/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新型冠狀病毒快速抗原自我檢測試劑收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