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4/2021號法律:
第15/2021號法律:
第16/2021號法律:
第11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刊登了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11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11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