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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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3/2021號法律:
第31/2021號行政命令:
第11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二零二一年立法會選舉的直選及間選每一候選名單於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電視台及電台的競選活動廣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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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刊登了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0/2021號行政命令:
-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簽署《關於為澳門環保工作提供技術支撐的合作意向書》。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1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零時起,關閉十月二十六日第47/98/M號法令及四月一日第16/96/M號法令規定的電影院、劇院、室內遊樂場、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室、網吧、桌球室、保齡球場、蒸氣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樂部、“卡拉OK”場所、酒吧、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1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起,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1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起,持有由衛生當局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二十四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的人士,方可進入出入境事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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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1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上午六時起,解除第 11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刊登日期: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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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1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