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愛爾蘭政府簽署稅務信息交換協定。
-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將一名中級法院法官及一名第一審法院法官之聘用合同續期。
- 修改第9/2009號行政命令。
- 核准懲教管理局的標誌。
- 經檢察長提名,將一名檢察院外籍司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 許可訂立提供“筷子基北灣L4及L5地段公共房屋建造工程——監察延期III”服務的合同。
- 核准建築師、景觀建築師、工程師及城市規劃師的專業證明的式樣。
- 許可訂立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警察外套及羽絨內裡”的合同。
-
第8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澳門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附註:印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