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四年二月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修改《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六條。
- 發行並流通以“馬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資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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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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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目錄修正為如下:
- 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