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核准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
- 訂定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日。
- 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 訂定各候選名單在二零零九年立法會選舉的開支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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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華中科技大學開辦的傳播學(會展公關)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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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華中科技大學開辦的管理學(危機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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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澳門高等校際學院政府研究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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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開設音樂學士學位課程。
印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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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7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葡文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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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