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延長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
- 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修改一月二十四日第3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及執行的海關福利會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的開支預算中支出為“機械及設備”的經濟分類。
- 豁免新濠博亞博彩(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 許可訂立“新建法院大樓圖則”編製服務的執行合同。
- 撤銷由第1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並經第251/2002號及第3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作出修改的工作小組。
- 發行並流通以“世界童軍運動成立一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設立“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 核准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澳門基金會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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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拉丁美洲研究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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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中國與歐洲比較研究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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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葡語國家研究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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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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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07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