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四年七月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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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6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6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16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68/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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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6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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