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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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2/2000號行政法規:
第23/2000號行政法規:
- 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簽署的一切行為及合同,必須在財政局內簽立
第85/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並執行消防局福利會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86/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並執行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8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8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並執行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89/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9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並執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91/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9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93/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94/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95/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並執行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96/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並執行社會重返基金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9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成立一個在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範疇內運作的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更正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6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