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105/99/M號法令

公報編號:

50/1999

刊登日期:

1999.12.13

版數:

7840

  • 修改四月二十八日第16/93/M號法令核准之《道路法典》第五十條。
不生效 :
  • 第20/2019號法律 - 確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第3/2007號法律 - 道路交通法。
  •  
    相關法規 :
  • 第16/93/M號法令 - 核准新道路法典--廢止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第39672號法令及四月二十二日第29/91/M號法令及有關路政章程。
  •  
    相關類別 :
  • 《道路交通法》 - 交通高等委員會 - 交通事務局 - 治安警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0/2019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05/99/M號法令

    十二月十三日

    鑑於經四月二十八日第16/93/M號法令核准之《道路法典》第五十條所規定之制度有部分內容現已不合時宜,故須修改之。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總督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

    (廢止)

    廢止經四月二十八日第16/93/M號法令核准之《道路法典》第五十條第一款d項。

    第二條

    (產生效力)

    本法規之規定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核准

    命令公布

    總督 韋奇立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