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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鑒於經營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獲轉批給人要求對《百家樂法定規章》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作出修改;
考慮到博彩監察協調局的贊同意見以及其對上述法定規章第十三條和第十七條提出的新文本建議;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以及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110/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賦予的權限,並根據第16/2001號法律第三條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第55/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並經第73/2005號、第30/2007號、第64/2007號、第2/2009號、第69/2009號及第83/201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百家樂法定規章》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修改如下:
一、博彩者可選擇下列投注項目:
(一)〔……〕
(二)〔……〕
(三)〔……〕
(四)博彩者可附加以下投注:
(1)〔……〕
(2)〔……〕
(3)“幸運六點"
一個獨立的附加注碼,當“莊家"牌局獲發的首兩張牌或加上補牌後,以總點數六點勝出遊戲稱為“幸運六點"。
(4)〔原第(3)分項〕
二、〔……〕
三、〔……〕
四、〔……〕
五、〔……〕
六、〔……〕
一、〔……〕
二、〔……〕
三、〔……〕
四、〔……〕
五、當莊家牌局以兩張牌六點勝出,附加注碼“幸運六點”投注中彩的彩金賠率為一賠十二,當莊家牌局以三張牌六點勝出,“幸運六點”投注中彩的彩金賠率為一賠二十,其他結果將輸掉注碼。
六、〔原第五款〕
七、〔原第六款〕
八、〔原第七款〕
九、〔原第八款〕
十、〔原第九款〕
十一、〔原第十款〕
十二、〔原第十一款〕
十三、以上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第十一款和第十二款中所指的固定金額彩金,應預先獲得博彩監察協調局的核准。
十四、〔原第十三款〕
十五、〔原第十四款〕
十六、許可之批示可訂定第十四款規定的額外獎金之經營以及向博彩者公開額外獎金的適用守則和程序的特定條件。"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梁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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