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4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25

刊登日期:

2025.7.30

版數:

8

  • 續任及委任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及代任人。
相關法規 :
  • 第21/2011號行政法規 - 環保與節能基金。
  •  
    相關類別 :
  • 環保與節能基金 - 環境保護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1/2011號行政法規《環保與節能基金》第五條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一)主席——環境保護局局長葉擴林,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法定代任人代任;

    (二)正選成員——財政局代表歐偉燊;

    (三)正選成員——韋海揚,代任人梁婉芬;

    (四)正選成員——袁文龍,代任人方少琼;

    (五)正選成員——陸麗芬,代任人梁麗芬。

    二、委任鄭藝婷為歐偉燊的代任人。

    三、上述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四、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法規:

    第142/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25

    刊登日期:

    2025.7.30

    版數:

    8-9

    • 續任及委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若干職權授予環境諮詢委員會及委任其成員。
  •  
    相關類別 :
  • 環境諮詢委員會 - 市政署 - 土地工務局 - 海事及水務局 - 公共建設局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交通事務局 - 地球物理氣象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2/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第四款及第十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以下政府部門的代表為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三)項所指的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一)市政署代表馮惠星;

    (二)土地工務局代表梁耀鴻;

    (三)海事及水務局代表林純;

    (四)公共建設局代表沈榮臻。

    二、委任以下政府部門的代表為上述批示第二款(三)項所指的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代表黃超然;

    (二)交通事務局代表蕭日鵬;

    (三)地球物理氣象局代表鄧耀民。

    三、續任以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社會知名人士為上述批示第二款(四)項所指的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一)陸萬海;

    (二)孫耀宗;

    (三)黃傑勇;

    (四)鄔劍琴;

    (五)李文壽;

    (六)陳銘祺;

    (七)柯學明;

    (八)李雪松;

    (九)吳庭照;

    (十)李志土;

    (十一)周環宙;

    (十二)李加行;

    (十三)張浩然。

    四、委任以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社會知名人士為上述批示第二款(四)項所指的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一)朱學熙;

    (二)蕭浩霖;

    (三)雷振宇;

    (四)劉智龍;

    (五)梁嘉豪。

    五、上述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六、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法規:

    第143/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25

    刊登日期:

    2025.7.30

    版數:

    10

    • 委任一名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榮興彩票有限公司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3/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中式彩票專營特許合同》第十六條第一款,以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馮炳傑為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以替代龐啓富,任期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執行上款所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為澳門元六千六百元。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法規:

    第144/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25

    刊登日期:

    2025.7.30

    版數:

    10

    • 委任一名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彩票有限公司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4/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即發彩票經營批給合同》第十一條,以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龐啓富為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任期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

    二、執行上款所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為澳門元六千六百元。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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