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相關組織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6/2012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2002號行政法規《規範青年事務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及運作方式》第二條第四款(八)項和(九)項,以及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七)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社團或機構的代表為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任期兩年:
(一)澳門童軍總會:張學森(正選)及連漪汶(候補);
(二)國際青年商會中國澳門總會:梁偉基(正選)及王貴豪(候補),任期由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九日;*
(三)澳門中華總商會:余昇(正選)及潘耀榮(候補);
(四)澳門工會聯合總會:陸紫茵(正選)及沈日光(候補);
(五)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鄧文基(正選)及招敏玲(候補);
(六)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鄧芷君(正選)及管麗欣(候補);
(七)澳門福建青年聯會:蔡思偉(正選)及吳明育(候補);
(八)澳門婦女聯合總會:黃嘉寧(正選)及崔寶文(候補);
(九)澳門廠商聯合會:何漢輝(正選)及劉鳳玲(候補);
(十)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徐幸潔(正選)及陳國強(候補);
(十一)澳門義務工作者協會:陳嘉業(正選)及曾思杰(候補);
(十二)澳門基督教青年會:溫思健(正選)及卓箭球(候補);
(十三)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葉鑑波(正選)及岑麗嫦(候補);
(十四)天主教澳門教區:趙珠青(正選),無候補;
(十五)澳門青年聯合會:蔡文政(正選)及姚明禮(候補)。
* 請查閱:第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17/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委任下列人士為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任期兩年:
(一)陳志峰;
(二)夏俊英;
(三)梁偉業;
(四)劉展瑞;
(五)梁俊傑;
(六)陳冰冰;
(七)崔天立;
(八)陳文戈;
(九)區志權;
(十)黃啟亮。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社會工作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五條第一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一)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結合第183/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韓衛為社會工作局局長,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社會工作局的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委任韓衛擔任社會工作局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學歷:
專業簡歷:
——1995年9月至1997年10月 | 預防及治療藥物依賴辦公室高級技術員; |
——1997年10月至1999年6月 | 預防及治療藥物依賴辦公室治療技術中心監督; |
——1999年6月至2010年10月 | 社會工作局戒毒復康處處長; |
——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 | 社會工作局防治藥物依賴廳代廳長; |
——2011年4月至2015年12月 | 社會工作局防治藥物依賴廳廳長; |
——2016年1月至今 | 社會工作局副局長; |
——2019年12月20日至今 | 社會工作局代局長。 |
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社會工作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五條第一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結合第183/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鄧玉華為社會工作局副局長,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社會工作局的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委任鄧玉華擔任社會工作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學歷:
專業簡歷:
——1988年5月至1994年8月 |
社會工作司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994年9月至1995年1月 |
社會工作司技術員; |
——1995年1月至1998年12月 |
社會工作司助理; |
——1999年1月至1999年7月 |
社會工作司兒童及青年組協調員; |
——1999年8月至2015年12月 |
社會工作局高級技術員; |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
社會工作局預防藥物濫用處處長; |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 |
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 |
——2020年1月至今 |
社會工作局防治賭毒成癮廳廳長; |
——2019年12月20日至今 |
社會工作局代副局長。 |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