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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8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8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及第六款,《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楊崇蔚碩士為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副主任,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為期兩年。

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副主任的報酬等同於第15/2009號法律附件表一之欄目2所載的副局長報酬。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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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楊崇蔚碩士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副主任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空缺。
──楊崇蔚碩士以下個人履歷,被認定具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副主任一職。

學歷:

──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學碩士學位。

專業簡歷:

──1999年9月1日加入公職,任職社會工作局高級技術員;
──2002年1月至2004年2月任職社會工作局家庭輔導辦公室協調員;
──2007年6月起任職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
──2009年6月起任職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職務主管。

葡文版本

第18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1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康偉學士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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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康偉學士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和才幹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學歷:

——北京大學法學士
——葡萄牙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課程

專業簡歷: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高級技術員、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擔任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代表
——擔任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委員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擔任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官方董事、清算人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至今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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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