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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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共和國總統府
批示一項,內容係關於批准澳門政府與美國政府之空中運輸協定及有關附件
就業暨社會保障部
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就業暨社會保障部統計廳與澳門統計暨普查司訂立之議定書
澳 門 政 府
第18/96/M號法律:
- 修改「清算及徵收登記稅」規章,該規章係經一九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命令所通過,並已由六月二十日第13/88/M號法律所修改
第19/96/M號法律:
第20/96/M號法律:
第21/96/M號法律:
第22/96/M號法律:
第23/96/M號法律:
- 核准本地區票據保證之批給法律制度——刊登於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政府公報內之一月二日第1/73號法律停止生效
第24/96/M號法律:
第211/96/M號訓令:
第212/96/M號訓令:
- 將派駐澳門法院之共和國檢察長及數名第一審法院共和國檢察官之定期委任續期
第213/96/M號訓令:
- 許可就提供及安裝第二期澳門城市交通控制中央系統訂立合同
第214/96/M號訓令:
- 許可就執行「於澳門污水處理廠附近建造一停車場」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第215/96/M號訓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擴建魯彌士主教幼稚園」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第216/96/M號訓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於魯彌士主教幼稚園舊址設計及建造一間新學校」之承攬工程之合同訂定附註
第217/96/M號訓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於黑沙灣澳門污水處理廠附近建造一停車場」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第218/96/M號訓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氹仔運動場附近之公共汽車停車場及總站」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政府印刷署:
附註: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政府公報》第一組增發一副刊,內容如下:
澳 門 政 府
第45/96/M號法令:
總督辦公室:
政府印刷署: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46/96/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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