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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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3/96/M號法律:
第4/96/M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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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以教學及研究為目的之屍體解剖、以及器官、組織或部分之摘取作出規範
第5/96/M號法律:
第35/96/M號法令:
第36/96/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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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條及第五百一十條,該法典係經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47344號法令通過,並藉一九六七年九月四日第22869號訓令而延伸適用於澳門者
第37/96/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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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保留一幅位於澳門巴波沙大馬路之土地予本地區
第162/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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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科技學院數學碩士課程之學習計劃
第163/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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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科技學院土木工程碩士課程之環境及水力工程專業之學習計劃
第164/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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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社會保障基金一九九六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第165/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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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及流通以「一九九六年奧運會」為主題之特別郵票
總督辦公室: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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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SAAEJ/96號批示,核准以中文為授課語言之小學教育之證書式樣——廢止七月二十二日第17/SAAEJ/93號批示所載之(A4)DSEJ-7/93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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