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96/M號法律:
——重新公佈第10/88/M號法律內容為關於選民登記程序之管制
——重新公佈第4/91/M號法律內容為關於核准澳門立法會選舉制度
第13/96/M號法令:
第40/96/M號訓令:
第41/96/M號訓令:
第42/96/M號訓令:
第43/96/M號訓令:
第44/96/M號訓令:
第45/96/M號訓令:
第46/96/M號訓令:
第47/96/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第48/96/M號訓令: